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审计局2004年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2004-02-24   发布时间:2004-02-19 16:00

沪审监[2004]21号


各区、县审计局,市局各处、室、中心:
  现将《上海市审计局2004年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上海市审计局2004年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意见

  2004年,上海市审计局反腐倡廉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审计署、市纪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审计机关实际,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在建设,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促进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也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审计工作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审计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审计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因此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考验,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2004年,要结合审计机关实际,突出三个方面的教育:
  (一)理想信念教育。要认真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党纪政纪教育。要大力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宣传,使领导干部熟悉、纪检干部精通、广大党员知晓、职工群众了解,在此基础上,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要广泛组织学习《江泽民同志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书,深刻领会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统一认识,坚定信心;要认真组织学习即将出台的《公务员行政处分暂行条例》、《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规,继续组织学习审计各项廉政规定,加强纪律教育,从严治理审计队伍。通过党纪政纪教育,使广大审计部增强纪律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一是以正面典型激励人。要结合党的先进性主题教育,以审计机关成立二十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弘扬正气、学习先进典型活动,特别要注意用发生在身边的真实可信的形象教育身边的干部,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二是用反面案例警示人。要继续以案例剖析、案例警示等形式加强教育,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教育匡正祛邪的功能,同时注意发现和解决本市审计机关系统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微杜渐,警钟常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纪律防线。
  二、 抓好责任制落实,确保“三个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责任,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共同研究,共同部署,共同落实,保证这项工作健康发展。二是责任到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责任内容,层层分解和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考核到位。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责任考核,做到功过分明,赏罚明晰。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市委近几年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四大纪律即: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八项要求即:(1)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求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脱离群众。
  要根据中央、市委的要求,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借给亲友等三个重点问题,按照摸清底数、明确政策、纠正违纪三个环节,抓好落实。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遵守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规定。
  四、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审计权力运行
  在审计工作制度上,针对审计管理上可能产生腐败的环节,建立健全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健全和落实审计复核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制度、重大审计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审计项目审议规则、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审计回访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特约审计员作用,探索建立审计业务公开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以科学严密的审计业务管理制度,推动审计权力运行的规范化。
  在审计廉政制度上,要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各项廉政规定,按照“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方针,认真抓好审计现场尤其是“三个环节”(审计进点前、进驻后、出点前)的廉政落实工作,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领导检查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检查《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廉政规定执行到位。今年的职业道德检查月活动,在加强对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同时,要重点检查、梳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情况,按照 “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和陈良宇同志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本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的六项不足,联系实际,认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的现状,找出在学习力、进取精神、道德修养、纪律制约、办事效率、管理上等存在的问题,年内切切实实地解决好作风建设方面一、两个突出问题。
  同时,要完善和落实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联系群众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诫免谈话制度、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从制度上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评价、激励的科学机制,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项制度,建立科学的干部评价标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评价和考核干部。要探索建立干部能下工作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六、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审计局关于本局系统内部审计实施意见》的精神,市局已连续三年对局机关本级财务、局属事业单位等进行了审计。经过审计,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已逐步趋向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和落实。鉴此,2004年内部审计工作重点是:加强对上年度审计意见采纳情况的跟踪;加强对重大资金项目的审计;对涉及人事、机构变动的单位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促进加强管理。
  七、认真细致地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贯彻为民、务实、勤政、高效的原则,认真细致、及时稳妥地处理各类信访举报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提高办信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利益,保障举报人的权利。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案件调查和审理工作,严肃查处审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八、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线,在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的高度、大局的高度来考虑和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要认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和相关的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科学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作风建设。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脚点,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把握审情、民情、廉情,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确立服务观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努力为审计工作服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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