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29 06:57

上海市审计局

2016年2月29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上海审计”网站(http://sjj.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局综合计划处(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3号楼,电话:63282272,电子邮箱:sjj01@shanghai.gov.cn)。

一、概  述

2015年,本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贯彻《条例》和《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

一是及时公开审计制度。本局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代拟起草本市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的具体方法。市政府印发并向社会公开了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二是不断扩大审计公开范围。除继续做好部门预算执行等单项审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外,继续扩大审计公开范围,首次公开了医院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三是按时公开权责清单。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理工作,在年底前完成了向社会公开工作,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二、强化工作指导,加强上下联动

一是加强座谈交流。召开了全市区县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交流和讨论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做法、经验及存在问题,力争市区两级同步、规范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公开指导。根据要求,从公开制度、公开类型、公开内容等方面,加强对区县审计信息公开的指导,积极推进本市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均衡发展;三是规范公告格式。制定了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结果公告格式,规范同类项目审计结果公开的内容和格式。

三、优化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迎接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要求,认真对照自查,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调整了“上海审计”网站部分信息公开专栏目录和内容:一是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依据”栏目,发布了国家和本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规章、文件资料,以及本局自行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5个相关制度;二是在网站首页明显位置显示了“信息公开专栏”以及“上海审计”官方微博入口;三是调整了依申请公开版块中的相关内容,增加了申请条件说明、申请范围说明、申请方式说明、申请办理流程说明等内容。

四、开放政务数据,满足社会需求

根据本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年度工作计划要求,按时完成部分信息化运维项目的信息资源梳理、编目、注册工作,并及时通过“上海数据服务网”完成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成果、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等5项共87个数据产品的开放工作,进一步满足社会对审计机关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本局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为37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5年政府信息新增74条、更新1条。

(一)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类1条。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和局领导调整情况,及时发布了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基本信息,更新了局领导成员名单、分工等内容。

2.政策法规类1条。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

3.规划计划类3条。公开了2015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2015年工作要点和2015年度普法工作要点。

4.业务工作类66条。公开了2013年度审计整改报告、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14年度全市审计工作成果,公告了部门预算执行、医院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援疆项目跟踪等审计结果,公开了20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5.其他类4条。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了2015年度审计科研课题指南及课题申报通知。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继续积极发挥“上海审计”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通过网站第一时间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继续保障“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审计公开”栏目内容,实现两个政府网站同步公开,扩大审计公开影响,提升审计公开实效。

2.市档案馆和上海图书馆。继续根据政府信息送交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档案馆和上海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目录和电子全文、目录,为公众在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上海图书馆查阅信息提供便利。

3.公共查阅点。继续在规定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布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材料,为公民查阅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4.政务微博。充分利用在新浪网注册的“上海审计”官方微博,及时转发和发布审计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以及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信息等内容,取得良好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本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及时总结研究,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申请受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当面和电话沟通,提供协助和指引,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申请答复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避免和减少后续争议。

(一)申请受理情况。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11件,信函申请3 件。

(二)申请答复情况。截至年底,1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全部办结。其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7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5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2015年度,本局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复印等成本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一)行政复议情况。2015年,申请人针对本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和告知不满申请行政复议2件。行政复议机关对2件行政复议均做出了维持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决定。

(二)行政诉讼情况。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满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举报投诉情况。2015年,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举报投诉案件1件,涉及答复告知书被签收后未及时送交申请人,从而造成误会。本局及时处理并告知了相关情况。

五、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做好重要文件精神的宣传工作。为保证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3个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本局积极利用审计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宣传文件精神和政策解读,促进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做好全市审计信息集中发布工作。除通过网站集中发布320多项本局和各区县审计局审计公开信息外,积极强化对网站“政务公开”版块审计要闻、市局动态、区县动态的内容发布工作,方便网民及时了解、查阅全市审计机关重要活动和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做好人员招聘信息的公开工作。根据本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及时通过网站公开2个局属事业单位部分岗位的招聘通知、笔试通知、考试成绩、录用公示等信息,积极做到人员招聘公开、公平、公正。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由于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和专业性特点,对照国家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审计结果公告可读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2016年,本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及时主动提供权威解读;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七、说明、附表

(一)相关说明

以下附表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统计范围包括本局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数量、行政诉讼数量、举报投诉数量、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机构建设和保障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等。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上海市审计局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7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7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74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5

     1.当面申请数

3110

1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1

     4.信函申请数

3140

3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5

     1.按时办结数

3210

15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7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5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2

  2.兼职人员数

832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未单独核算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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