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3月至4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委)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经委为区一级预算单位。区财政局批复区经委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为27704.6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区经委2017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27704.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经委基本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7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7年,区经委个别标准化奖励支付缺乏依据,涉及金额3万元。
(二)2017年,区经委个别专项补贴超标准拨付,涉及金额0.59万元。
(三)2017年,区经委区级技改补贴项目预算未按照文件规定标准编制。
(四)截至2017年底,区经委固定资产账面有8辆公务车辆,实际实有公务车辆1辆。
(五)区经委部分支出所附单据不完整,如部分凭证后未附财政直接支付的拨付单、部分租车费未附审批单及相关租车人数和事由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个别标准化奖励支付缺乏依据的问题,要求区经委加强专项资金的审核,并对缺乏依据的奖励款项予以纠正;对个别专项补贴超标准拨付的问题,要求区经委加强资金拨付审核,并对多拨付的款项予以收回;对个别项目预算未按照文件规定编制的问题,要求区经委今后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区经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对部分支出所附单据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区经委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准确。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经委向社会公告。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