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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山区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05-20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关于金山区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7月23日在金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金山区审计局局长   李永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重点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服务我区改革发展大局。2019年度实施完成了对72个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不规范金额139,250.70万元。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2019年,全区各部门(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执行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目标任务,努力推进各方面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从审计情况看,我区2019年度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

——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障全区财政平稳运行。2019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以及减税降费、土地出让收紧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区区级地方财政收入仍同比增长1.2%。同时,制定《金山区关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财政性资金支出管理的意见》,严控一般性支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下降5.1%,通过压减支出等方式保障全区财政平稳运行。

——推进积极财政政策,继续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全年实现区级减税约20.7亿元;出台小微企业担保补贴实施细则及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实施细则,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继续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调整等财政扶持政策,安排各类扶持资金4.9亿元,大力支持本区企业转型发展。

——聚焦重大实事项目,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福祉。重点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土地减量化、环境综合整治防护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美丽乡村建设、“雪亮工程”等区重大工程、实事项目的实施。着力支持改善民生,突出“三个优先”原则,继续支持保障公共文体设施免费开放、为老服务、就业创业补助、困难救助、惠农补贴等各项民生资金及时到位。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优化财政管理体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区级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区级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稳步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等,构建更为高效的财政运行机制。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经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讨论通过,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749,748万元,支出总量2,749,748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827,836万元,支出总量493,646万元,当年结余334,190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5,088万元,支出总量5,088万元。

经对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区财政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障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支出预算安排及执行的精准管理有待提高

一是部分基本支出未经调整即改变指标用途。如:部分单位在人员支出的社保指标额度有缺口后,未经调整,在其他人员支出指标中列支职工的社保支出;部分单位在水、电、邮电费指标中列支用于维修费、购买办公用品、购买家具、后勤服务费等。同一科目预算指标支出数与账面金额及决算数不符,涉及资金1,194.34万元。

二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按规定进行及时调整。如:年初预算安排的5个一级项目年内全额未执行,但未及时按规定调减预算,涉及资金503.68万元,未能及时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工作衔接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预算绩效跟踪结果应用有待提升。部分项目在2019年7月31日绩效跟踪截止日尚未发生支出或执行率不足30%,但抽查发现,其中部分项目的跟踪结果未据实反映,且未说明执行偏差度及偏差原因等;部分截至跟踪完成时执行情况不理想的项目,仍以原金额或增加预算额度安排2020年度预算,延查至2020年6月30日,部分项目仍未发生支出,部分项目执行率仍不足30%,绩效跟踪结果未能充分应用到下年度预算编制中。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覆盖不完整。在年度绩效跟踪工作完成之前,已有34个预算项目完成调整预算追加,但未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并进行绩效跟踪,涉及调整预算资金量41,828.09万元,未纳入绩效管理范围。

(三)部分预算支出资金未及时清算造成积存

2017年预算安排支出的企业职工教育补贴拨付后,因企业退票而结存至区财政收付中心统发专户,至2019年底尚有余额16.07万元。2019年预算安排支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项目100万元,至2019年底尚有40万元结存区财政收付中心统发专户,未形成实际支出。

(四)已开票非税收入征缴及票据核销管理有待加强

截至2020年4月30日,2017至2019年度92家执收单位已开具的19,475.71万元非税收入票据未及时处理,其中误开、重开等应核销的票据12,154.22万元未及时在系统中核销,7,321.49万元未及时收取。经审计指出后,区财政局已督促相关执收单位收缴1.02万元,尚有7,320.47万元待收缴入库。

(五)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有待加强

46个政府采购项目在编报年初支出预算时,未按规定同步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导致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不完整,涉及采购预算金额5,532.69万元。

(六)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有待加强

各预算单位应于2019年3月26日部门决算定稿后即对2019年度财务账进行正式年结,但截至2020年4月13日,纳入会计核算系统的292户预算单位尚有82户未年结;截至2020年5月18日尚有10户未年结。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对公安金山分局、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融媒体中心9个预算部门及23家所属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各类资金及资产共计220,780.30万元。从审计情况看,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提供的决算草案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收支和资产负债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编报不准确。1家单位个别经常性项目年初预算资金安排未充分考虑以前年度执行情况, 在连续两年大幅调减的情况下,2019年预算安排仍不减反增,导致2019年内预算再次调减75.3%;3家单位编报项目预算或调整增加预算依据不足,导致7个三级子项目合计1,866.21万元全部未能执行;2家单位动用单位专户资金增加本年支出,但未调增相应预算指标,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资金72.13万元;1家单位的市级下拨资金未纳入本单位预算、决算管理,截至2019年底尚有238.36万元结余宕存未及时清理的资金专户。

二是预算执行不规范。1家单位在项目经费中列支部分公用经费,涉及资金6.89万元;4家单位部分公用支出未经调整即改变指标用途,导致实际支出与指标用途不相符,涉及资金213.48万元;3家单位将单位专户结余指标与往来款指标混用,导致指标支出金额与决算金额不一致,涉及资金1,137.27万元。

三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3家单位年初项目预算不细化,未按规定在部门预算编制时同步编报相关的政府采购预算,涉及资金合计1,371.8万元。

四是决算报表编制不严谨。2家单位的决算报表不同程度存在资金分类不准确、决算表附表列报信息未据实填报等问题。

五是非税收入未及时全额上缴。1家单位收取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截至2019年底仍有余额207.63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六是预算绩效跟踪有待加强。1家单位开展绩效跟踪的部分项目跟踪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1家单位项目执行情况不理想但未将绩效跟踪结果充分应用到下年度预算编制中。

(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产核算不规范。1家单位应计未计无形资产588.2万元;2家单位应计未计固定资产6.14万元;1家单位已建成项目51,328.88万元长期未结转,仍单独挂账基建账户,且基建账未并入行政账核算。

二是原始凭证审核不严格。3家单位部分会计凭证所附原始单据不齐全,如缺少发放清单、签收手续、活动方案等,涉及资金28.01万元。

三是往来款项管理有待加强。2家单位的部分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超过三年以上,涉及资金178.53万元;1家单位在往来款项中列收入22.60万元、支出10.98万元,未纳入当年度收支核算。

(三)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合同管理不规范。5家单位的部分支出未按合同约定进度付款,不同程度存在提前付款、滞后付款的情况;1家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房屋出租收入,截至2020年5月尚有租金7.2万元未收取。

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未及时录入资产的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信息;5家单位资产处置、房屋资产出租等未履行审批及备案手续;1家单位存货出入库登记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完整的出入库台账。

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3家单位应通过电子集市采购的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如购买硒鼓、视频显示系统、物业管理服务等,涉及资金24.11万元。

四是费用支出管理不严格。1家单位车辆加油管理不规范,加油小票未按照其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单独进行归档留存;1家单位部分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资金1.24万元;1家单位发放劳防用品4.97万元无依据、无标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紧扣中心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重大任务、重点工作的审计关注,对部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审计涉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推动和改进的问题。

(一)金山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快速响应、精准施策,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区政府及时安排财政专项应急防疫资金,加快申报拨付流程,明确资金用途。相关慈善组织也主动响应,开展社会募捐,及时提供人道救助和公益服务。截至2020年3月,区、镇两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合计14,158.33万元,实际使用5,826.04万元;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287.01万元,支出1,135.42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140.73万件,安排使用上述物资140.4万件。

审计过程中,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边审边防,边审边改,边审边建,对审计中发现的部分资金未归口管理、部分物资未妥善保管、部分物资出现盘亏、部分捐赠款物未及时公示或未规范台账录入等问题进行了即时整改。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于审计期间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 对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监督等相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促进捐赠款物管理更加有序、高效;8家单位将924.19万元捐赠款物补登入账;6家单位将14.77万件捐赠物资、31.47万元捐赠资金进行公示;1家单位将捐赠资金购买的专用仪器设备及时投入使用;2家单位将捐赠物资及时补录台账等。审计促进相关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合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促进完善防疫物资的采购、分配、使用和管理。

(二)金山区低效用地与相关产业结构调整情况

审计关注了我区现状低效工业用地、其他“沉睡”用地情况,以及近年来为盘活低效、“沉睡”用地开展的产业结构调整、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我区尚存在四类低效工业用地共计6,682.32亩;存量、已供未用、现状停产等其他“沉睡”用地共计6,644.64亩。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区结合落后产能退出、产业结构调整和建设用地减量化政策,推动土地资源优化腾挪;通过再收储等方式启动项目二次开发,促使闲置地块引入新动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工业用地盘活计划配套不够。土地二次开发往往涉及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等,要求园区土地二次开发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但我区仅在金山区加快工业园区转型促进经济密度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到2021年全区工业园区将盘活闲置低效用地6,000亩,对此尚无相应配套的转型规划和具体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

二是部分土地二次开发效果不佳。2014年至2019年已实施二次开发的项目中,6个项目再次转让但仍处于空置状态;11个项目引进的新企业经营状况仍不理想;1个项目进行二次项目嫁接;2014年至2019年10个工业园区耗资60,471.26万元回购收储的29个地块中,尚有24块存量在工业园区尚未导入新项目,地块平均闲置期达3.5年以上;1个地块于2008年即解除项目并退还全部土地款,但至目前仍未履行完毕土地收回程序,目前已闲置10年以上。

三是部分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再利用效率不高。近年来已完成产业结构调整的部分企业在关停后并无新的土地利用计划,同时因土地所有人主观原因、市场原因等,原地块也没有招租,而是处于空置状态,土地不能产生效益。如现状停产的企业中,14个为2010年至2017年产业结构调整关停企业,占地面积311.43亩。

四是经济信息管理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金山区经济信息管理平台企业数据及关联地块数据依赖于各镇上报,尚未能将与企业、土地、项目相关的信息进行联动更新。另外,由于产证、产权登记信息等数据关联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平台数据相对滞后。导致各镇(工业区)仍以手工汇总的方式填报表格进行数据统计上报,因手动更新滞后或错误导致平台数据与实际不符,且增加了基层人员工作量。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我局对59个区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投资总额608,897.24 万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总投资送审总额546,405.6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送审额397,616.00 万元),审定工程总投资539,350.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391,697.66 万元),累计核减7,054.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核减5,918.34 万元),总投资核减率1.29%,建安工程核减率1.49%。从审计情况看,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总体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项目支出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1个项目的室外附属工程于2016年3月完工,但至2019年3月仍未开展绿化工程专项验收,且在此期间绿化一直处于无人养护状态,导致已种植苗木死亡,因室外绿化补种多支出12.2万元。

二是竣工验收工作滞后。2个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完成规划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个项目完工后已交付使用但未及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三是项目投资超概算。因概算漏项、设计变更等原因,2个项目工程总投资超批复投资13,451.99万元;4个项目建安工程费、动迁费、土地使用费等单项工程合计超概算4,981.79万元。

四是多计项目成本。57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合计多计建安工程投资5,918.34万元,多计其他工程费用1,136.41万元,对该部分多计成本审计已要求核减。

(二)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机构养老补贴资金绩效情况

审计关注了我区养老机构设置及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和绩效情况。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我区共下拨养老机构财政补贴资金合计12,463.4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区积极推动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并出台多项政策、意见、实施方案等,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政策支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公办养老机构设施有待完善。全区18家公办养老机构中13家养老机构建于2000年以前,部分养老机构虽完成了改建,但改建部分尚未投入使用。养老机构原有的设施比较陈旧,难以满足老年人需求。

二是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服务衔接力度不够。由于我区居家养老和养老机构管理信息不共享,各级政府的统筹力度不够,个别只收照护等级四级以上老人的养老机构空置率居高不下,而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人数逐年上升。

三是养老机构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目前,我区公办养老机构整体还是以生活照护服务为主,针对不同个体的个性化服务仍然较少。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和陪同就医服务较少,心理慰藉和临终关怀服务更是缺乏。

四是财政补贴资金的时效性有待提高。目前,我区机构养老财政补贴资金预算安排在区民政局,资金拨付时需经过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街镇(工业区)等多个部门,资金拨付流程长,时效滞后。

五是财政补贴资金的分类核算不够清晰。由于各街镇(工业区)未对区民政局拨入的资金进行归口管理和分类核算,未能按项目予以准确划分,也未能与区民政局进行定期核对。造成区民政局提供的下拨数与各养老机构提供的收到数之间存在差异。

五、审计建议

针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金分配管理

一是加强对本级预算资金分配和支出执行的管理,强化动态监控,加强对预算调整的监督管理,促进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科学规划支出,严格控制行政成本,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深化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压实部门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改善“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现状。二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督促预算部门(单位)及时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进行切实整改,进一步加强评价结果应用。

(三)积极推动政策措施落地

一是着眼我区工业用地使用和产出现状,对工业用地低效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完善处置退出政策,结合园区转型、产业定位和财力情况主动谋划,针对各类用地视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形成适合各工业园区的中长期盘活规划及具有可操作性的盘活计划;完善招商平台建设,促进全区招商资源优化配置。二是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扶持优惠政策,引导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养老机构分类管理,推动养老设施、服务管理、照护等级评估等标准化建设。加强对拨付资金的审核,减少资金中转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提升部门内部管理能级

一是及时纠正审计反映问题,加强监管,健全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二是重视内部控制管理,及时制定和更新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指导规范各预算单位的财务基础工作。确保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报告反映的是金山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分别出具单项审计报告,对重要审计情况已及时上报区政府。区政府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纠正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督促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将另行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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