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嘉定区审计局于2019年4月8日至4月19日,对嘉定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统计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区统计局是区政府一级预算单位。区财政局批复区统计局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1384.1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统计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单位2018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统计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2018年,区统计局2个项目调整预算金额分别为28.92万元、12万元,实际支出分别为21.6万元、8.99万元,预算执行率分别为74.7%、74.9%。
(二)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018年,区统计局“各类统计调查经费”项目中安排统计开放日及统计法治宣传调整预算19万元,预算编制说明未具体量化相关数据指标,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三)个别项目未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2018年,区统计局“各类统计调查经费”项目中安排“四大产业集群调查宣传品”、“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宣传品”的预算分别为400份(100元/份)、100份(120元/份),实际支出为203份(197元/份)、60份(173元/份),数量和单价都与预算有一定差异。
(四)部分调查宣传品发放无明细清单。区统计局发放3项调查的入户宣传品,涉及金额4.02万元,只有街镇统计办人员的签收,没有具体企业发放明细清单。
三、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要求区统计局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对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要求区统计局应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细化工作,明确并落实到具体预算内容;对个别项目未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的问题,要求区统计局加强项目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金额使用资金;对部分调查宣传品发放无明细清单的问题,要求区统计局规范统计调查宣传物品发放签收手续。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统计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