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闵行区审计局于2019年9月至10月,对上海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负责实施的合川路(顾戴路-古美西路)道路新建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5年4月14日,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以“闵发改投审〔2015〕17号文”批准立项。2015年12月15日,区发改委以 “闵发改投审〔2015〕84号”文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6年6月1日,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闵建管初〔2016〕23号”文批准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内容为合川路道路新建工程,北起顾戴路、南至古美西路,长约 798米,规划红线宽度为35米,建设规模为双向四快二慢车行道。同步实施雨污水排水工程,新建跨张家塘桥梁一座,以及相应的道路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1968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755万元(含建安费用3965万元,其他费用564万元,预备费用226万元)、土地征收费用13705万元、管线搬迁费用1226万元。资金来源:工程建设及市政管线搬迁费用由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承担,征地拆迁费用按区财力 60% 、梅陇镇40% 比例分担。征地拆迁工作实际由梅陇镇负责实施,征地动迁范围,仅涉及梅陇镇陇西村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2015年7月23日,区城投公司与梅陇镇签订前期工作协议,明确梅陇镇为征地拆迁主体。
该项目于2016年8月30日开工,2017年7月5日竣工。
根据区城投公司提供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9年1月31日,该项目完成投资11827.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927.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2.82万元,前期工程费用7466.92万元。项目到位资金:在建设期内共收到建设资金12017.73万元,其中区配套费4990万元,预算内资金4630万元,梅陇镇政府下拨政府债券2397.73万元。
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为11672.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897.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1.60万元,前期工程费7344.20万元。本次审计核定的实际完成投资额,较区城投公司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投资额减少154.10万元,核减内容为多计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0.16万元、前期工程费122.72万元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该项目的合同管理、造价控制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项目建设成本154.10万元。主要是核减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0.16万元,核减前期工程费122.72万元,并相应核减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2万元。
(二)项目管理费编制不实。本项目存在竣工决算报告中建设单位管理费与记账凭证中分摊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三)重要文书未写具体时间。本项目签订的固定总价金额为4290.21万元的《设计、勘察、施工一体化合同》,《上海市建设工程一体化招标中标通知书》等,均未写明具体签订日期。
(四)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本项目存在合同审批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的情况。
(五)补偿标准政策制定缺失。梅陇镇政府制定的《搬迁补偿方案》中没有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项目动迁涉及的所有房屋,不论是否有停产停业损失、停产停业大小,皆按最高标准进行了补偿。
(六)动迁工程部分手续不实。项目存在动迁过程中,梅陇镇所实施的强制清退及部分动迁补偿工作,相关手续时间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此外,审计还发现存在工程资料缺失必备要素、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不及时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建设成本154.10万元的问题,要求区城投公司和梅陇镇动迁办按核减后的审定金额与相关单位进行结算,并做好相关调账工作。对项目管理费编制不实的问题,要求区城投公司按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不得多计少计,如有调整,应及时调整相关账务使其一致。对重要文书未写具体时间的问题,要求区城投公司严格把关,确保重要文书的要素齐全。对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要求区城投公司按照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制度执行,严格工作流程,确保工程合同签订规范、合理。对补偿标准政策制定缺失的问题,要求区城投公司与梅陇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完善动迁补偿标准政策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细则核算相关补偿。对动迁工程部分手续不实的问题,要求区城投公司、梅陇镇政府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内部审批制度办理,不得先工作后补办手续,确保相关工作的及时与规范。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城投公司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