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2月至4月,闵行区审计局对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区发改委下属上海市闵行区能源管理中心、上海市闵行区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闵行区价格认证中心3家事业单位委托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发改委为区级预算主管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由区发改委本部和3个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批复区发改委本部2017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总额(调整后)为2386.5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386.54万元。
区发改委提供的2017年度决算报表等资料反映,本部收入总计2188.94万元,其中:实际收到财政拨款2188.94万元。
本次抽审的3家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区财政批复财政支出预算总额(调整后)为740.5万元。根据3家下属事业单位提供的2017年度决算报表等资料反映,收入合计715.01万元,其中:实际收到财政拨款715.0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发改委的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区发改委2017年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发改委在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基本能够执行国家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公务卡消费等方面的规定;区发改委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内控建设有序推进,内控制度基本能得到有效执行。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1000万元,调整预算460万元,当年度实际支出315万元,未执行金额145万元,预算执行率68.48%。该项目由于调整预算时未准确统计项目所需实际付款情况,导致项目执行率偏低。
(二)差旅费报销超标准。区发改委在2017年4月支付机关9人赴遵义3天交流学习差旅费中,超标准报销2920元。审计期间,区发改委已组织相关人员清退。
(三)福利费使用不符合规定。区发改委2017年在安排在职人员8人(包含本部7人,下属能源中心1人)赴贵阳疗休养时,支付8人门票费用3736元。审计期间,区发改委已组织相关人员清退。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计算欠规范。区发改委支付2017年节能评审费时,存在评审费下浮率未严格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执行、部分评估项目文件模式未按标准执行等情况,导致多支付评审费6.0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个别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的问题,要求区发改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充分做好项目前期的资金测算和执行准备,按实际资金需求合理安排预算并做好预算调整,避免出现预算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对差旅费报销超标准的问题,要求区发改委今后支付差旅费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对福利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要求区发改委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制定疗休养行程。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计算欠规范的问题,要求区发改委严格按中标通知书执行中标浮动率,以及执行节能评估文件分类标准及计费标准支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费用。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发改委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