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0年3月至4月,区审计局对长宁区档案局(以下简称区档案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家所属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档案局为区级预算主管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由区档案局本部和2家所属预算单位组成。区财政局批复区档案局2019年度财政支出预算为1,282.6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档案局201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专项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到位。一是下属事业单位3个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时未充分考虑上年结转因素,导致资金结转较多,未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涉及预算资金30.4万元。二是1个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较低,涉及预算资金19万。
(二)部分预算收入管理不规范。区档案局2018年通过区档案学会收取年鉴宣传收入未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三)差旅费包干报销凭证欠规范。区档案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差旅费包干支出审核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审批单未填写具体走访对象和地址等信息,涉及12人次合计1,440元。
(四)部分经费审核不够严格。区档案局部分活动发放慰问品、宣传品等欠规范,没有物品签收单,涉及139份合计9,180.98元。
(五)两套监控系统未入账。区档案馆两套监控设备没有固定资产标签,固定资产账上没有登记,也未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专项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档案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管理,充分考虑以前年度结转,按项目需求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对部分预算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档案局依规加强各项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相关规定,全部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对差旅费包干报销凭证欠规范的问题,要求区档案局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差旅费包干费用支出;对部分经费审核不够严格的问题,要求区档案局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内部管理,加强经费报销使用的规范性;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要求区档案局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及时补记相关资产,以使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档案局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对部分专项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区档案局已对长宁区档案局预算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严格预算资金管理,加强预算执行效率,从严从紧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对部分预算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档案局继续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全部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并已于2019年取消《长宁年鉴》宣传彩页工作,停止收取《长宁年鉴》宣传彩页费;对差旅费包干报销凭证欠规范的问题,区档案局将从严执行郊区差旅费报销制度,增加公务出行确认回执单,规定无相关通知时使用回执单;对部分经费审核不够严格的问题,区档案局已严格实行发放物品签收手续,物品发放报销必需附签收单。对两套监控系统未入账的问题,区档案局已于2020年4月按照工程审价后价格计入区档案馆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