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3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上海市徐汇区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加快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完善财经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持续提升预算编制和执行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并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逐一落实整改,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资金高效使用。
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发现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对以前年度整改事项开展持续跟踪,并探索制订区级层面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办法,巩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相关主管部门及问题涉及的综合管理部门加大对问题整改的督促和配合力度,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区绿容局等部门结合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内部监督,更好地强化了各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整改的责任意识。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举措和方案,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和报告,对整改中遇到的问题主动寻求指导和协调,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和跨部门整改事项得到了有效的推动和落实。
截至2020年10月底,相关部门、单位通过上缴财政、调整账务方式等落实整改要求,涉及金额8952.99万元,修订或制定规章制度22项。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1.针对部分项目实际执行与预算相比变动较大的问题,区财政局从预算编制和执行两个环节加强管理。一是在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中从紧从严安排预算,对立项依据不明确及未细化落实的项目暂不安排预算,对前期论证、可研、立项等进度较慢的项目暂缓安排预算,对支出内容基本不变且上年度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按照不超过上年预算执行数的原则,从紧安排预算。二是继续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跟踪,对推进进度明显缓慢的项目进行督促,硬化预算约束。
2.针对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和细化对预算单位经济科目分类的指导,重点对92个1000万元以上的 “其他支出”项目进行梳理,梳理调整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科目中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比已从75%下降到32.61%。同时将结合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工作,严格审核科目分类,督促预算单位准确核算,清晰体现支出的实际用途。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一)关于资金效益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部分资金未及时使用或清理造成沉淀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快项目推进,对未使用完毕的项目经费已上缴财政。
2.针对个别资金使用效益不够高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合理安排相关资金和资产,对于长期未使用的上级拨款通过年度预算逐年消化。
3.针对部分项目委托中介机构绩效评价质量不够高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沟通,严格对评价结果的验收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质量。
(二)关于财政管理制度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个别公务卡管理与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修订完善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还款报销要求。
2.针对部分服务项目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从管理环节入手,加强了服务项目采购的的过程管理。
3.针对部分内控机制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
(三)关于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部分房屋租赁使用事项未按规定报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履行报批程序。
2.针对部分资产配置及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经按照资产配置标准调整了资产配置,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经整改。
3.针对部分信息化系统未登记无形资产的问题,相关单位信息化项目已经记入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区府办、区财政局新制订《徐汇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办法》,其中对信息化项目建成后的资产入账和管理明确了要求。
(四)关于决算编报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部分收支未纳入决算范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管理。
2.针对部分单位决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涉及的资产已经纳入相关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
三、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审计方面
(一)区生活垃圾分类经费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两网融合中转站建设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问题,截至目前,龙华等4个街道已完成中转站建设并按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华泾镇、康健、枫林街道已完成选址并启动建设。通过统筹安排,目前全区中转站的服务范围可基本覆盖13个街道镇,且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已专门向市绿容局解释说明。
2.针对部分物业公司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未明确的问题,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0年7月起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公房和售后房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考核范围。区绿容局和区房管局将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对垃圾分类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物业公司进行定期约谈。
(二)区促进就业等专项资金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个别政策效应未能充分显现的问题,区人社局对区创业扶持政策进行梳理后发现,由于原“创业新苗孵化培育”政策的享受对象已被其他政策所覆盖,故从2020年起已取消该项政策。
2.针对个别政策审核环节有待加强的问题,区人社局举一反三,根据市人社局的相关要求对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同时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加强了对养老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和把控。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方面
1.针对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加强了监理单位的考核,并就履职质量不高的监理单位扣减了监理服务费。
2.针对部分项目多计建设成本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在相应的建安费用中予以调整,并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