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家沟龙梢桥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15号)
2018-09-06
来源:“上海浦东”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区审计局对高东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赵家沟龙梢桥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0年10月,区发改委以《关于赵家沟龙梢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浦发改城[2010]810号)批准该项目立项。2011年1月,区发改委以《关于赵家沟龙梢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浦发改城[2011]35号)批准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2年6月,区建交委以《关于赵家沟龙梢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浦建委市政[2012]34号)批准了项目初步设计。2012年8月,区发改委以《关于赵家沟龙梢桥工程项目概算的批复》(沪浦发改城[2012]437号)批准项目概算,批准概算总投资1907万元,资金由高东镇在赵家沟航道整治工程前期补偿费中列支;2014年9月,区发改委以《关于赵家沟龙梢桥工程项目调整概算的批复》(沪浦发改城[2014]671号)调整项目概算,调整概算总投资为337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578万元,独立费660万元,预备费140万元,资金由高东镇在赵家沟航道整治工程前期补偿费中列支。
项目位于浦东新区高东镇竞赛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桥工程、引桥工程、接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相关道路附属设施。
本项目由上海高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上海申伸强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上海凯悦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该项目于2013年7月开工,2015年6月竣工。
二、审计结果
根据高东镇人民政府上报的送审情况反映,该项目完成投资37153424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0854595元,待摊投资6298829元。截止2015年11月26日,该项目浦东新区财力到位资金33782400元。
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33636769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7486522元,待摊投资6150247元(含审价、审计费86271元),净核减3602926元,净核减率9.70%(不含审价、审计费)。截止2016年4月30日,该项目浦东新区财力到位资金30523123.58元(列入赵家沟航道整治工程),占项目计划总投资90.36%。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基本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概算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但也存在代建单位未设置专户核算、未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3368073元
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送审金额30854595元,审定金额27486522元,核减金额3368073元。核减的主要原因: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部分单价套用有误。
(二)多计待摊投资234853元
该项目待摊投资送审金额6298829元,审定金额6063976元(不含审价、审计费),核减金额234853元。核减的主要原因:多计工可编制费、工程监理费。
(三)代建单位未设置专户核算
代建单位上海高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要求设置基建明细账进行项目核算,未设置银行专户进行核算,资金的收付均在“其他应付款”中进行核算。
(四)未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根据2014年5月26日区环保局水利处、区重大办、区河道署、高东镇政府、高东建管公司、致力诚公司及申伸强公司参加的龙梢桥项目协调会《会议纪要》要求,本项目“验收备案:按照上海市农村危桥改造的验收标准表格,由新区重大办牵头,新区环保局、高东镇政府、新区河道署、代建单位及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并共同签署质量验收意见”。2015年6月26日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只有高东镇政府、高东建管公司、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与了竣工验收,区重大办、区环保局、区河道署均未参与竣工验收。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
针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及待摊投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国家六部委联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对该项目应按审定金额33636769元,计入相应科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及待摊投资问题、代建单位未设置专户核算及未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问题,高东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3月14日出具“关于《赵家沟龙梢桥项目(浦审报[2017]56号)审计报告》的回复”,已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待摊投资审定金额进行调账。
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