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运河(川杨河—大治河)维护疏浚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2号)
2018-09-06
来源:“上海浦东”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 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
区审计局对区建交委负责建设的浦东运河(川杨河—大治河)维护疏浚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5月,区发改委以《关于浦东运河(川杨河—大治河)维护疏浚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浦发改城[2015]263号)批准该项目立项。2015年11月,区发改委以《关于浦东运河(川杨河—大治河)维护疏浚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沪浦发改城[2015]711号)批准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项目工程总投资6080万元,其中建安费4992万元,独立费638万元,预备费450万元,所需资金中50%即3040万元由新区财力安排解决,其余50%即3040万元由水利专项资金安排。
本项目实施范围北起川杨河,南至大治河,航道全长约23.69公里,其中川杨河至大沙路港段航道技术等级为Ⅲ级,大沙路港至大治河段航道技术等级为Ⅶ级。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疏浚、弃土处理及修建部分简易护岸设施。
该项目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代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上海海洋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勘察,上海宏渠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施工。该项目于2016年5月开工,2016年11月竣工。
二、审计结果
根据区建交委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7年3月13日,该项目完成投资45134070.34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8390039元,待摊投资6744031.34元。
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44470279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7748363元,待摊投资6721916元(含审计、审价费),净核减额752618.34元,净核减率1.67%(不含审计、审价费) 。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641676
元
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送审金额38390039元,审定金额37748363元,核减金额641676元。核减的主要原因:部分工程量虚报、个别单价套用有误。
(二)
多计待摊投资
110942.34
元
该项目待摊投资送审金额6744031.34元,审定金额6633089元(不含审价、审计费),净核减额110942.34元。核减的主要原因:多计设计费、勘察费、建设单位管理费。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针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国家六部委联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应按审定建筑安装工程投资37748363元、待摊投资6721916元(含审计、审价费),计入相应科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问题,区建交委已于2017年12月29日出具《浦东运河(川杨河—大治河)维护疏浚工程决算审计的整改报告》,已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待摊投资审定金额进行调账。
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