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负责建设的浦东新区综合交通信息管理系统公安子平台三期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08年12月,区发改委以《关于浦东新区综合交通信息管理系统公安子平台三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浦发改投[2008]826号)文批准该项目立项。2009年5月,区发改委以《关于浦东新区综合交通信息管理系统公安子平台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浦发改投[2009]358号)文批准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项目总投资7615万元,其中建安费用6535万元,其他费用717万元,预备费用363万元。2009年11月,区发改委以《浦东新区综合交通信息管理系统公安子平台三期工程概算的批复》(沪浦发改投[2009]853号)文批准了项目概算,批准概算总投资728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6203万元,其他费用380万元,预备费用321万元,步话机线控耳机费用384万元,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解决。
该项目工程范围为八条道路交通信息采集、诱导发布、外场辅助设施、通信设施和公安子平台与八条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接入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道路外场主要设施建设。(二)道路外场辅助设施建设。(三)道路外场设施与公安子平台之间通信设施的建设。(四)八条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接入公安子平台的建设。
该项目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等负责施工,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
该项目于2009年9月开工,2010年4月竣工。
二、审计结果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上报的送审情况反映,截至2014年8月11日,该项目完成投资48417226.6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9306675.6元,设备投资26008551元,待摊投资3102000元。
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45865662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7910636元,设备投资25257286元,待摊投资2697740元(含审价、审计费),净核减2638281.6元,净核减率5.45%(不含审价、审计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396039.6元
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送审金额19306675.6元,审定金额17910636元,核减金额1396039.6元。核减的主要原因: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
(二)多计设备投资751265元
该项目设备投资送审金额26008551元,审定金额25257286元,核减金额751265元。核减的主要原因: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
(三)多计待摊投资490977元
该项目待摊投资送审金额3102000元,审定金额2611023元(不含审价、审计费),核减金额490977元。核减的主要原因:多计前期工作费、多计监理费。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
针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及待摊投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国家六部委联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对该项目应按审定金额45865662元,计入相应科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于2016年8月3日出具《浦东新区综合交通信息管理系统公安子平台三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执行情况的回复》,已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待摊投资审定金额进行调账。
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