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社奖﹝2013﹞8号
各区(县)审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署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眼发展大局、围绕发展主题,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在推动深化改革、维护经济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有效发挥了职能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信赖,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更好服务于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在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过程中,进一步发挥好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在2013年度开展本市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各区、县审计机关,市局机关各处、室、中心。
先进工作者: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职工。
(二)表彰名额
这次拟评选表彰审计工作先进集体8个,审计工作先进工作者1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全面贯彻落实《审计法》,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3、有开拓创新精神,各项审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受到有关领导、上级审计机关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4、领导班子团结一致,作风扎实,联系群众,廉洁自律,并能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二)先进工作者
1、坚持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审计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党员干部还须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热爱审计事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团结同志,为人正派,严格执行廉洁从审的各项规定,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具体、深入地落实到审计工作中;
4、坚持原则,依法审计,出色完成审计任务,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立足本职,认真研究审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工作领域,讲究工作方法,为提升审计管理水平作出贡献;
6、在其他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坚持民主推荐,确保评选公平
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坚持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严格把关,逐级审核后,报市审计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对象须在本单位和本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
评选要面向基层单位和基层审计工作人员,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重点向长期在艰苦条件、基层一线和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先进个人时,处级干部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
(三)坚持评选标准,多方征求意见
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做好把关工作,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评选的标准,好中选优。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业绩,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认真挖掘和总结拟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确保评选推荐质量。被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组织力量,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上海市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见附件1)和《上海市审计工作先进工作者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3份(纸质,A4纸)并附电子版,主要先进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内容翔实、突出实绩。在填写“主要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还需报送先进事迹简介300-500字左右(纸质及电子版;含推荐对象名称、获奖情况和主要事迹)。报送的先进事迹材料(含审批表、征求意见表、先进事迹简介)须经逐级审核同意后,在2013年5月20日前报市审计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表格电子版请至上海审计局网站(http://sjj.sh.gov.cn/ )下载。
四、奖励办法和表彰时间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上海市审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上海市审计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奖励颁发证书和奖章。拟于2013年6月下旬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联合成立上海市审计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
联 系 人:市审计局人事处 傅洪增
联系电话:63366281 63366286(传真)
联系地址:河南南路288号1702室,邮编:200010
电子邮箱:021fhz@ sina.com
附件:1、上海市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2、上海市审计工作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3、2013年上海市审计工作先进集体汇总表
4、2013年上海市审计工作先进工作者汇总表
上海市审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务员局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