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9日在第十五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王建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已病,防未病”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逐项认真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完善制度。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强调要层层落实责任,举一反三,加强管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到位。市审计局及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及审计整改工作,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分析,完善相关制度”的审议意见,扎实推进审计整改。
市审计局积极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对整改情况的分析研判,修订完善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被审计单位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措施。主管部门积极发挥整改牵头作用,指导、督促本行业相关单位,持续推进整改,提升管理水平。各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不断加强,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意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率低的情况有所改善,公务卡使用更加规范。
截至2019年11月底,相关部门、单位通过上缴财政、调整账务等整改问题金额81.42亿元,修订或制定规章制度56项。同时,对于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查或已立案查处。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部门、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4.33亿元。
1.关于部门决算中其他支出占比较高的问题。市财政局建立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明确要求各预算部门细化支出和核算标准,降低其他支出比例。
2.关于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以前年度执行情况的问题。市财政局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已明确,部门预算经常性支出项目,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的,按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数编制和核定预算。
3.关于政府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不严的问题。一是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建设单位已调减工程结算价款6066万元。二是对增加项目成本或损失浪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投资控制管理办法,加强后续项目管理。三是对超概算或概算外投资的问题,建设单位已将超概算的建设内容报原审批部门,申请调整投资。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已制定完善制度13项。
1.关于课题费预算不完整,外包课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3家单位已及时修订完善课题管理办法,加强课题集中管理。对外包课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已有36个课题完成补验收,60个未通过验收的课题已作终止处理,并要求返还结余资金。
2.关于未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有关规定的问题。3家单位已按照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修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报销审核。
3.关于信息系统运维费预算编制依据不足的问题。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联合发文,细化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和专项评审的范围和要求,明确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和运行维护项目纳入专项评审范围。
(三)市级教育支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教委及其所属单位通过清理结存资金、规范房产管理、整合专项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6.67亿元。
1.关于大量资金结存的问题。一是对建设项目资金结存的问题,市教委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已清理项目结存资金12.63亿元。二是对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结存的问题,市教委已清退超比例收取的保证金9710万元。三是对账面结存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市教委已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明确1.84亿元结存资金将用于弥补基建修缮项目资金缺口等支出。
2.关于房屋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对部分房产权属不清的问题,市教委要求相关单位逐一分析具体原因。对未及时办理的,限期完成产证办理;对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的,提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对违章搭建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拆除。二是对部分房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市教委要求所属各单位全面梳理房屋资产账实不符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或登记。三是对部分出租房产未及时收取租金的问题,市教委已督促相关单位收回房屋租金53万元,剩余租金正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追讨。
3.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市教委已制定专项资金整合的方案,采用分类整合、同类归并、归口管理等方式,加强专项资金统筹管理。
二、国有土地出让预算管理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国有土地出让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部门、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36.88亿元。
1.关于土地储备项目资金结存,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已将结存资金统筹安排,调整用于2019年第二批项目支出。
2.关于储备地块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的问题。相关区已将3.46亿元以前年度市区联合储备地块划拨收入缴入市级国库。有关土地储备机构拟与企业签订协议,将土地临时利用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3.关于为开发商垫付的土地征收成本未及时结清的问题。相关区制定了项目结算方案,目前已完成土地征收成本认定。
(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环境保护政策落实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会议,通报问题,并要求各区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污染源治理,落实协调机制,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目前,相关区已完成整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72座,清理河道223条段。
1.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的问题。一是对污水处理工程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市水务局组织各区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加强与村庄布点等其他规划的有效衔接,从源头上解决处理设施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二是对农村生活污水超标排放的问题,已对排放超标的站点进行了维修和养护,提升了污水处理效果。三是对处理设施后续管理养护不到位的问题,已对问题设施进行了分类改造和修复,停用的检查井已恢复正常使用,水体不通的污水处理设施已修复畅通。
2.关于中小河道控源截污综合整治的问题。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督促相关区采取拆除违章建筑、关停涉事企业、清理私设排水口等措施落实整改。223条段河道已完成整治,66条段河道正在整治过程中。
3.关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加强培训、规范管理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处罚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和相关民生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已纠正错发补贴金额98万元,完善优化内部控制流程8项,制定规范性文件1项。
1.关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数据审核不严,影响发放准确性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医保局督促相关单位,通过补发、清算和寄通知书等方式,纠正了195名参保对象的错发补贴,涉及金额98万元。完善优化了8项内部控制流程,进一步规范数据审核,提高补贴发放的准确性。
2.关于同一类培训项目在不同资金渠道列支,不利于预算集中管理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发文要求各类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统一按本市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培训补贴政策执行,不再分不同资金渠道列支。
3.关于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市社保中心推进建立与市高法院的协作机制,完善工作规程,强化追偿力度。同时,对垫付资金加强账龄分析,对已超过3年确实无法追偿的资金,按照有关规定报批核销。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政府要求市房屋管理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分析梳理,督促相关区落实整改。各区已盘活闲置房源及清退违规占用房源共计497套,收回挪用资金3291万元。
1.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各区积极盘活房源。对适配性强的公租房源,抓紧启动装修流程,已有264套列入房源供应计划;对适配性较差的房源,拟采取房源转换的方式,选取合适房源进行替代。
2.关于保障房项目延期交房,增加政府征收成本的问题。市房屋管理局与房源项目所在区积极推进项目配套设施建设,1916户市属保障房均可交付使用。
3.关于保障性住房被违规占用和出租的问题。各区正在开展全面清退工作,共清退各类违规占用房源233套。
4.关于超标准安置动迁户的问题。相关区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严格规范征收方案的审批管理,控制征收成本。
5.关于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资金用于商业项目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已将挪用的3291万元专项贷款资金归还原渠道。
(三)“一卡通”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问题金额272万元,对6名涉事人员进行处理处罚或移送相关部门,出台制度规定1项。
1.关于违规申领惠农补贴资金的问题。涉事人员已被通报批评及处理处罚,2名人员已移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违规申领的7万元补贴资金已按规定收回。
2.关于未按规定程序划拨补贴资金的问题。已制定了补贴资金划拨工作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补贴资金划拨管理。
3.关于拖欠秸秆收购款的问题。相关乡镇已与农户、单位全额结清拖欠的秸秆收购款26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国有企业经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国资委及相关企业已整改问题金额15.61亿元,完善修订制度13项。
1.关于企业少计利润影响国资收益收缴基数准确性的问题。5家企业集团已完成账务调整,涉及金额15.48亿元。
2.关于技术能级提升项目资金未有效使用的问题。相关企业重新制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方案,已报市国资委申请项目调整。
3.关于重复申报补贴资金的问题。重复申报的1347万元补贴资金已在本年度专项资金中予以扣除。
(二)部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整改问题金额7.56亿元,完善内部控制制度21项。
1.关于国有企业违规经营的问题。一是对违规与职工投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问题,3家企业已修订完善了供应商入库评审制度,涉事员工已全部退出所持有的关联企业股份,涉及金额4519万元。二是对违规办理个人贷款和票据业务的问题,责任银行修订完善了内部管理办法,对违规办理的票据业务和个人贷款进行了清理,已整改问题金额4.97亿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2.关于经营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责任企业加强了重大项目管控力度。目前,正通过司法途径积极追讨损失资金。
3.关于薪酬、福利发放不规范的问题。责任企业计划从工资总额中扣减超标准发放的薪酬,以及应由职工承担的补充住房公积金。
4.关于拖欠民营企业工程账款的问题。2户企业积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已清偿拖欠款1.21亿元。
五、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整改措施已启动,需履行必要程序。有些问题相关单位已经启动整改工作,因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完成整改需要一定时间。目前责任单位正在按程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二)整改工作涉及多部门,需统筹协调推进。有些问题涉及多部门、多单位,需要协调配合,统筹解决。目前责任单位在积极开展整改的基础上,完善与相关单位的协同推进机制,共同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整改事项较为复杂,需审慎处理。有些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较复杂,需要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协商研讨,提出解决方案。目前责任单位正在积极协调,制定整改措施。
对以上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作出工作安排。一是加快整改工作进度。整改责任部门已加快了相关工作流程,争取尽快整改到位,对历史遗留问题或复杂问题,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稳步推进整改。二是加强整改统筹力度。整改牵头部门在统筹推进全系统整改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真正做到举一反三、由点及面。三是加大跟踪督查强度。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踪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加强与其他相关监督部门的联合督查力度,合力推进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按照“治已病,防未病”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为上海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着力构筑发展战略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办单位:上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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