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2008年度) 来源:2009-12-31   发布时间:2010-01-06 03:18

上海市审计局局长  宋依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查出的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0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韩正市长要求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方式,不断促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市政府各分管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积极加强研究,深入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高整改工作效率。
    市审计局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并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加大跟踪检查工作力度,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跟踪检查。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力度,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效果,市审计局已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就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审计整改联动制度、审计整改工作党委和政府督查制度等进行了规定。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措施有力。如市委党校领导专门召开整改工作会议,组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担任成员,切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杜绝“常见病、多发病”的再次发生。针对经常出现的问题或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有关部门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措施。从审计整改情况来看,预算编报不细化、政府采购招投标不规范等多发问题、易发问题正逐渐减少。如团市委针对审计查出的具体问题,从制度建设上加强整改,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三是举一反三,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审计整改的效应。如市教委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系统内部所有单位完善机制,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并进行政策研究,进一步改进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又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市促进就业管理部门,针对部分单位反映的具体问题,要求全市各级就业促进管理部门进行自查,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效果。此外,对审计发现的2个严重违规问题,有关部门根据审计意见进行了严肃查处,对主要责任人予以免职处分。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和市政府采购实施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对行政单位账户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市财政局结合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检查工作,已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列入重点自查项目。同时,该局拟制定规范性文件,结合“金财工程”开发要求,完善银行账户信息管理系统。
  (二)对部分专项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在2009年6月至8月已支出7686万元,其余1.75亿元结余资金和利息已缴入“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专户;市财政局已要求化工区管委会对化工区专项发展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产权权属和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对产权归属不合理的项目要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三)对违规退库的问题,闵行区税务分局已于2009年1月9日将违规退库的上海闵行协和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2500万元土地增值税收回入库。
  (四)对部分企业少交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静安区、嘉定区税务分局已将上海国际丽都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前年度收入少缴的2031万元企业所得税征收入库。
  (五)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未及时征收入库的问题,闸北区税务分局正积极寻求物业、土地管理部门的配合,在获取数据计算应税土地面积后,将110户企业2008年度土地使用税征收入库。嘉定区税务分局已将36户企业共计72.1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入库,剩余7户已通知企业及时补缴。
  二、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族宗教委、团市委、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保障局、原市建设交通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原市绿化局、原市市容环卫局、原市交通局、市粮食局、市高级法院、市委党校、市专用通信管理局、市国际问题研究院等18个主管预算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至2009年10月底,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6.73亿元,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涉及金额1.69亿元,已整改和正在整改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0.64%;其余问题已由相关部门承诺整改,主要是关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当年预算已经执行,采购资金已经支出,相关部门做出承诺,将制定并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在今后编报预算和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中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对12个部门部分预算编报不细化、不合理和多报、重复编报预算的问题,市教委等3个部门进一步完善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明确委托项目具体任务和内容,并要求项目承担和实施单位提交预算、决算、实施方案和项目总结。原市市容环卫局等10个部门结合2010年部门预算编报,进一步细化预算内容,同时,研究开发了预算网络管理平台,强化了预算约束力。市委党校等5个部门对2010年以后年度可能发生的各项收入支出逐一进行了分析、研究和预测,进一步提高2010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市财政局在《关于编制2010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市级部门细化预算项目库申报,合理确定项目支出预算,从制度层面上进一步促进规范预算编制工作。
  (二)对5个部门所属单位未经预算调整,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有关部门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并承诺今后发生调整预算项目时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原市建设交通委召开党政联席办公会议专题讨论审计整改事宜,制定预算管理办法,并要求所属单位建立会议费、差旅费控制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管理预算支出。
  (三)对7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将部分收入转移至下属单位,或在下属单位列支工资福利等费用的问题,有关部门积极加强管理,采取收回转移收入、停止列支费用等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市农委印发《关于加强对事业单位举办企业管理的规定》,对所属市农业展览馆等4家单位设立的企业,采取办理注销手续或其他脱钩措施进行整改。如市农业展览馆已制定收款方案,逐月收回原先转移至所设立企业的收入结余;市粮食局已停止在下属单位列支招待费、办公费等费用。
  (四)对9个部门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市农委等有关部门表示今后将认真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加强本单位采购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五)对11个部门所属单位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的问题,有关部门认真清理对外投资、在建工程等项目,积极办理相关入账手续,并建立相应制度加强各类资产的监督管理。关于3个部门所属单位对外投资未入账的问题,已有2个部门办完入账手续,另1个部门已获得土地使用权批文并在办理相关手续。关于11个部门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7个部门已办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3个部门正在进行固定资产评估或入账审批等相关手续,1个部门承诺在房产评估后出售再收回资金。如市工商局所属松江分局已制定资产清理结转工作计划,正在办理资产评估等手续,待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将4处房产纳入固定资产账内管理。关于个别部门存在账外资金的问题,原市市容环卫局所属环境学校积极组织整改,将挂靠经营收入余额纳入账内管理,并加强发票管理,及时回收封存非正规票据,将租赁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六)对7个部门部分授权支付的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有关部门认真学习本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授权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市民族宗教委等4个部门重新制定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做到专项经费与预算科目一一对应,专款专用。市工商局等3个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将专项资金收回,市工商局已收回从零余额账户转至下属单位所属企业的752万元专项资金。
  (七)对10个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办公用房出租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所属单位房屋、土地的清理,加强系统内资源整合,并承诺对用于经营的资产,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申请报批手续。同时加强经营收入管理,保证预算收入的完整性。团市委所属市青年干部管理学院等10个单位的领导高度重视,已着手办理相关手续,积极和房产管理部门沟通,尽早解决权证等问题,团市委已责成青年干部管理学院尽快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相关手续。
  (八)对7个部门信息化维护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信息化维护项目特点,积极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支出管理,提高维护质量,保障信息化项目充分发挥其功能。市教委信息中心进一步明确区县教育部门维护责任,要求落实“管理通”信息系统维护经费,并加强对所负责的小型机及应用服务器的专门维护,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原市劳动保障局对所属信息中心未经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问题,已开展了自查自纠,并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对5个部门决算审签发现的收入不实4831万元、支出不实 5349万元、资产不实 5.04亿元、漏报漏汇少计收入151万元、少计支出1658万元、少计资产1.05亿元、少计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和来源2.96亿元的问题,市农委、市委党校、原市建设交通委、市工商局、市高级法院等5个部门积极整改,对收入不实4831万元、支出不实4446万元、资产不实5.03亿元进行了调账处理。另外,支出不实903万元、资产不实131万元,相关部门承诺待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即进行相应调账处理;漏报漏汇少计收入151万元、少计支出1658万元、少计资产1.05亿元、少计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和来源2.96亿元,相关部门承诺在2009年决算时进行整改。
  三、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整改情况
  (一)对12个项目概算审批不及时或概算执行不严的问题,有关项目建设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及时细化项目概算编制,严格项目概算执行,切实控制项目投资。如地铁二号线西延伸项目,项目公司表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规范要求,及时报送项目概算和取得项目概算批复,确保项目建设能够顺利进行,并使项目投资得到有效控制。又如白茅岭监狱中心监区等3个工程项目超概算投资583万元,已调减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
  (二)对14个项目多计建设成本7.27亿元的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将多计的建设成本7.27亿元分别从项目总成本中剔除,并进行了相应的账务调整。如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将协定的带征地费用1.48亿元按要求作了核减,并进行了账务调整。
  (三)对9个项目招标和承发包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在以后的工程项目建设中,认真执行工程招投标法及工程承发包管理等法律法规,杜绝工程招投标和承发包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再次发生。如龙吴路改建工程(北段)项目,项目建设单位表示今后将自觉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承发包管理等规定。
  (四)对9个项目因决策不科学或建设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或增加成本1.45亿元的问题,相关项目建设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以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前期调研和论证、施工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和投资控制意识,切实提高政府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如地铁二号线西延伸项目公司表示,在今后项目建设中,将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安排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工期,避免因建设工期延期而造成不必要的投资增加。
  四、专项资金和审计调查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帮困助学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对部分高校帮困助学经费提取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问题,市教委将结合行业办高校及民办高校的特点,研究制定帮困助学经费使用方式及提取比例,进一步提升帮困助学经费的使用效果。
  2.对部分高校多报困难生人数的问题,市教委已对各高校预报的2008学年困难生人数进行了调整。各高校在审计截止日后继续对2008学年困难生人数进行认定,预报的困难生人数与实际认定困难生人数的差异已缩小或基本消除。
  3.对部分高校帮困助学经费支出范围不合规的问题,市教委已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各高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提取学生帮困助学经费,不得与其他学生类费用混淆。
  (二)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对8个区县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结余按规定向本级财政部门详细说明情况并纳入预算管理。目前,7个相关区县已按照文件要求,将结余资金纳入2010年本级财政预算。对146万元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相关区已完善了制度和办法,对尚未使用的资金要按原渠道返还。对个别区185万元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支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问题,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跟踪检查,针对2009年出台的多项促进就业政策,区就业促进中心均已及时制定了相应配套操作细则,加强了对补贴支出的审核管理工作。
  2.对医保预付结余资金的用途尚未明确的问题,市医保办已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上海申康医院管理中心、部分三级医院和部分区县卫生局组成专项课题研究小组,重点研究和完善预付办法和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其中,《上海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已于2009年7月下发有关部门执行;有关医保预付结余资金的管理办法,已上报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市医保办将按照已发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审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医保预付资金管理。
  3.对大学生医保统筹资金未及时结算的问题,市医保办将适时调整统筹资金筹措标准,切实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积极修改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医保办法。
  4.对部分参保人员医保卡和保障卡的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市医保中心将积极主动加强与市社保中心和社保卡中心的信息交换及共享,建立参保人员信息校对的长效工作机制,定期进行信息更新,提高信息的准确度。
  (三)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效益审计整改情况
  1.对部分区县农民种粮直补政策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市农委与市财政局于2009年出台了关于完善本市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对种粮直补政策进行了调整,从2009年起补贴不再分规模,市级财政统一实行定额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80元。同时,相关区农委已责成相关镇、村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补办相关手续;将各村通过虚报水稻种植面积、种植规模等方式多领取的补贴资金全额追缴至镇级财政或补办相关手续;将转作村集体收入的补贴资金全额追缴至镇级财政或发放给对本村土地原承包农户。
  2.对扶持经济薄弱村的政策未能较好落实的问题,市农委与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财政扶持集体经济相对困难村资金管理办法,调整扶持补贴方式,明确由市级财政和区县财政设立专项补贴资金,用于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以及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正常发挥,进一步加大对市郊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原有的通过扶持经济薄弱村建设标准厂房出租的收益来增加村收入的试点项目不再安排。同时,相关区已到位配套资金共800万元,另1000万元配套资金由于目前区财力不足故承诺以后逐步整改,4个项目已完工,480万元被挤占挪用的市级财政资金已按原渠道归还;相关镇已将232.55万元的出租收入拨付至薄弱村。
  3.对农业基础设施后续管理有待加强、有关制度和政策亟待建立和完善的问题,市农委与市财政局已于2009年9月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明确各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是设施菜田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求建立健全养护制度,建立维修管护基金,落实管护经费,完善健全资金使用制度,并与设施菜田使用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对设施菜田的管护职责。对已建成的6个设施菜田项目存在资产归属不清,维修费用不落实、项目实施主体与使用方之间管养职责不明确的问题,市农委已要求相关区县按规定做好资产登记、管护经费落实等工作。奉贤区6.66万平方米管棚破损薄膜已维修更换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对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4个区已编制土地收支预算并按规定程序报批;3个区已将多计土地出让支出的8.49亿元,安排用于土地前期开发和市政建设等;1个区已将作为暂付款挂账的5.77亿元土地前期开发支出转作土地出让成本,闵行区承诺按照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管理要求于今年底整改到位。
  2.对部分区违反土地收支管理有关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在区与镇(街道)之间进行分成的问题,3个区已从2009年起将土地出让收益留在区财政,各镇(街道)根据国家规定的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范围及应得金额向区财政上报预算支出项目,由区财政根据项目直接拨款。闵行区所属1个镇已收回出借给房地产商的1.39亿元土地出让收益。
  3.对部分区违规减免、少征、截留土地出让收入的问题,4个区明确表示今后将规范土地出让管理行为,杜绝擅自减免、先征后返、少征土地出让收入行为,确保土地出让收入足额征收。3个区将对以带征地等名义再向土地受让方收取费用的问题,做进一步政策研究,要求相关镇和工业园区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此外,对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存量地块统一按基准地价的30%征收补缴地价款的问题,2个区政府已责成区规划土地局对存量土地补地价项目,按照双评估方法的规定执行。
  4.对部分土地前期开发成本超范围列支,土地出让业务费的计提缺乏依据且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嘉定区政府已责令南翔镇将3500万元工作奖励费做相应的调账处理,奖励费由财政预算解决,并表示今后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奉贤等3个区已经或从2010年起,将无依据计提的土地出让业务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另1个区正结合相关单位体制改革,积极研究整改措施。
  此外,由于原南汇区刚并入浦东新区,关于原南汇区未按规定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多计土地出让支出及违规将土地出让收益分配给有关镇等问题,浦东新区承诺待有关具体调整工作结束后立即进行整改。
  (五)绿地建设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对部分绿地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补办相关的批复手续,并将在以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程序,严格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2.对部分绿地项目建设进展比较缓慢的问题,相关区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有8个项目现正在组织实施,其中将于今年年底建成或基本建成的项目有6个。根据市绿化市容局初步测算,至今年年底将新建成绿地305.45万平方米,使建成绿地总量达到761.75万平方米,占批准绿地建设的58%,建成绿地数量将达到25个。
  3.对部分已建成绿地的临时借占用手续不规范的问题,相关绿化部门对临时借占用绿地已到期项目,要求使用单位尽快复绿或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4.对部分绿地项目被违规占用建造建筑物问题,有些区政府或项目建设单位积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整改措施,着手准备拆除复绿,有些正在补办相关建设手续。
  (六)本市新增汽车额度拍卖取得收入及使用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对新增汽车额度拍卖收入所产生的278万元利息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市国际商品拍卖公司及时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相应的纠正,在审计期间已将278万元利息全额上缴市财政局。
  五、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项目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对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项目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世博局、世博土地控股公司等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对部分项目筹资存在一定困难的问题,世博局已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增加世博土地控股公司资本金的申请,现正在批复过程中。对部分项目建设程序和合同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世博局、世博土地控股公司等单位根据审计建议举一反三,积极补齐相关证照,完善基建程序的执行,并先后制订和完善了运营项目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专业分包工程招标管理规定等24项制度和办法,明确了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合同签订程序的管理,进一步促进了世博会项目的有效管理。对部分项目建设进度存在一定压力等问题,各建设单位采取了相关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严肃性,确保世博会项目建设按时推进。
  六、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对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个别单位救灾款物财务应急管理工作较为薄弱、个别救灾物资统计数据不够准确等问题,有关单位规范和完善了必要的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并对救灾物资统计数据进行了调整。
  七、本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投资项目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对本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投资项目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建设交通委、市科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浦东新区、宝山区等部门和区县,针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查找和分析原因,积极研究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于2009年7月23日将整改情况报告市政府。
  对16个项目进度较慢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狠抓项目进度,经多方努力,目前16个项目已全面开工。
对3个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率较低的问题,市政府已同意长江防护林项目的整体建设方案,部分项目审批程序正在抓紧进行中,待完成后即可一并下达资金计划。考虑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现代化高效试验动物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特殊性,市科委正与市发展改革委研究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和资金落实方案。创业大厦项目已落实自筹资金和贷款资金,并将根据工程进度分批到位。
  对12个项目存在建设程序不全或审批不严、招投标工作不规范、建设内容与批复不符等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新增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指导和协调,并要求项目单位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切实符合规划、土地、环保、节能管理等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要求项目单位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市政府积极建立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深化科学发展观,深入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建立健全问责制度,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效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市审计局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力度,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措施,不断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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