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2026年7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刘向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上海市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上海市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统筹抓好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聚力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五个中心”建设扎实推进,三大先导产业规模突破2万亿元,在沪持牌金融机构增加至1813家,航空货邮吞吐量位居世界第二,全市日均新增科技企业超320家,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24.9%。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通过国家级验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累计达到161项。
——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重点产业进一步提升能级,金融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9.7%、15.3%。内需潜力有效释放,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6%。加力扩围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加力推进“两重”建设。出台“为企减负21条”,全年为企减负超1000亿元,市、区两级709个政策项目实现免申即享。
——着力办好民心工程增进民生福祉。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7.4万套(间)、累计达到61万套(间),新建家门口养老服务站336个。完成43.6万平方米旧住房成套改造,历史性解决“拎马桶”民生难题。建成乡村振兴示范村15个,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26个。深化落实稳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64.1万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约二、三级医院专家号源增长46.1%。
——持续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黄浦江累计贯通69公里岸线,公园数量达到1100座。深化数字上海建设,建成国内最大区块链运算集群,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41个地级以上城市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覆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雨污混接整治,新增光伏装机214万千瓦。
——纵深推进财税改革攻坚。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规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深化成本预算绩效改革,开展一揽子财政政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扎实推进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建立专项债券“双通报”机制,强化穿透式监测。
——持续巩固深化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强化责任落实和贯通协同,持续做好整改跟踪检查、整改“回头看”和专项跟踪检查,从严把控整改检查质量,有效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提高治理效能。截至2026年5月底,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0个,相关部门(单位)通过拨付或收回资金、会计调账、核减投资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27.49亿元,建立健全制度85项。对其余问题,相关单位正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整改。市审计局将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一、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金盘活利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统筹力度不足,资金“趴窝”依然存在。65家单位的设备购置和房屋修缮项目,未优先安排使用历年结存的修购基金,仍全额申请财政资金1.86亿元。3个土地储备和基建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及个别社保专账资金,两年以上未安排使用,涉及金额2.3亿元。二是政府投资基金收益未及时上缴。2只通过注资国企方式设立的基金已进入退出期,但相关收益结存国有企业未上缴。
2.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是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对“一类事”未有效开展联动分析,同类事项成本定额标准差异较大。25家预算主管部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对象选择不当,对一次性采购项目进行分析,相关成果无法有效利用。二是资金使用效益不高,28个项目资金拨付与项目实施进度等不匹配,造成5.53亿元资金闲置。
3.政策落实仍需提质增效。科技政策方面,4家试点单位落实科研经费“包干制”不到位,仍要求项目组编制预算报批或限定支出比例,自主权未真正“松绑”;基础研究领域“探索者计划”联合出资制度落实督促不力,62个项目中有17个合作方未按时出资。长护险政策落实方面,长护险结算数据与医保住院信息交互比对结果运用不充分,部分服务对象住院期间仍结算长护险服务,造成长护险基金多支出8.39万元;长护险打卡签到系统存在缺陷,95.35万条结算数据无对应打卡签到记录。政府专项债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方面,3个项目进度滞后,20.95亿元未在当年形成实物工作量;6个项目债券资金形成的资产登记不完整、不细化。
4.政府采购规范性有待提高。131家预算单位的527个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公开中标结果或签订采购合同。5家预算单位的5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违规设置歧视性条款。2家预算单位的3名采购人代表,与中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未按规定遵循回避原则。此外,5家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并最终中标。
5.预算刚性约束不严。预算编制方面,2个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未按照管理办法测算资金需求,导致当年执行率仅为41%;国资经营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当年调增预算520万元依据不充分,实际仅支出99.45万元。收入管理方面,7家预算单位0.72亿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个别储备土地临时利用收支管理不规范,影响土地利用收入的完整性。支出监管方面,超范围列支储备土地看管费153.27万元;部分医疗机构未按患者实际用药量结算药品费用,导致医保基金多支出6.16万元;清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缴费,未按规定追回对应的社会保险费补贴等资金7.62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22家预算主管部门2025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预算管理效能发挥不充分。预算调整不合规,包括项目终止或变更后未及时申请调整,或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预算等,共涉及10家单位,金额1624.96万元。财政支出不够精准,包括专项资金分配偏离政策重点,在部门预算中列支协会工作经费,或向下属单位转列经费等,共涉及6家单位,资金1135.26万元。财政资金未有效统筹,包括未将期初结转结余资金、非财政拨款资金纳入预算统筹安排,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等,共涉及13家单位,财政资金7037.3万元。
2.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3家单位存在无预算列支、超标准列支或多结算费用等问题,涉及金额70.56万元。3家单位购买服务缺乏必要性论证,未遵循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厉行节约的原则,涉及金额36.38万元。2家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余额充足仍持续充值,造成19.31万元资金沉淀。
3.采购管理不规范。15家单位的44个项目未按规定集中采购、未经比选直接指定供应商或采购程序倒置等,涉及金额1572.86万元。6家单位的13个项目存在违规分包、提前付款等问题,涉及金额441.7万元。
(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重点对4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或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投资成本控制不力。3个项目因工程量未按合同约定计价、重复计取费用等,多计建设成本4.42亿元。3个项目设计方案不完善、概算编制不够细化、方案重大变更决策程序不规范等,超概算投资44.98亿元。
2.招投标和承发包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存在串通投标、先实施后招标等招投标不规范情况,涉及金额2.27亿元。3个项目存在将工程肢解后转包、违规分包等承发包不规范情况,涉及金额2.63亿元。
3.投资效益不及预期。1个项目投资论证不足,因反复变更方案等导致返工,累计损失约875.54万元。1个项目推进不力,未按计划数量建成车站及出入口,影响市民出行便利度。
二、重大政策落实及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聚焦稳增长政策落地见效、重点产业优化布局、“五个中心”建设、城市治理现代化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推进和重点产业发展、重要资产管理等情况的审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本市部分产业园区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本市部分产业园区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9个区的16家市级特色产业园区和2家区级产业园区。发现的主要问题:
1.规划统筹与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本市部分市级特色产业园区完全包含或局部重叠于开发区,空间规划布局交错重叠,管理主体多元、权责交叉,统筹协调难度大,影响规划任务的有效推进。同时,因地域重叠,园区产业业态多元叠加,导致产业布局分散,难以实现集约化发展。目前,本市特色产业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尚未正式制定,近三年仅开展试评价,结果也未公示反馈,考核评价体系尚待完善。
2.特色产业集聚度和创新能力不足。一是产业“特而不聚”。11个园区特色产业产值占比不足50%。13个园区的规上工业总产值出现负增长,69%的园区低于平均数。二是龙头链主企业引育不足。14个园区无龙头企业,9个园区无链主企业,核心产业作为增长“引擎”动力疲软。三是研发投入偏低。近半数园区研发强度低于4%的全市平均水平,16个园区不足1%。部分园区研发机构数、高新技术企业数呈下降趋势,科创支撑能力薄弱。
3.政策落实与协同联动存在短板。3个区的产学研合作实效不高,与高校合作中存在责任主体缺位、成果转化效率不高等问题。4个园区基金基地融合不深,存在未按规划设立专项基金、招投联动成效不显等问题。
4.园区运营效能与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4家运营主体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资产去化率低等情况,偿债能力不足。5个园区产城融合推进不力,部分公共服务配套项目搁置。
(二)本市“两重”“两新”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2024年至2025年本市“两新”行动等扩内需政策落实和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等11家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拨付进度慢,未达“快”的要求。由于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未明确或审核流程较慢等原因,市级下拨各区的设备更新国债资金,截至2025年10月底尚有3.47亿元未拨付至企业,其中3个区8739万元资金零拨付,影响设备采购和投产进度。此外,部分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按季预拨,且清算拨付周期长,给企业造成较大垫资压力。
2.跟踪管理缺位,影响“好”的成效。11个项目存在前期论证不充分、建设进度滞后、实际投资额与估算金额差异较大等问题,造成3.45亿元国债资金沉淀未使用,影响投资效果。4个项目资金筹措不力或实施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年度目标或采购计划。此外,因对年度清算后的商品退货行为跟踪监管不到位,23家商户的1743.18万元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未及时追缴。
(三)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服务能级提升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服务能级提升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市交通委、市商务委等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1.高端航运服务业供给能力有待升级。一是跨境再保险业务形成的外币保费仅有短期境内存款等两种投资方式,难以满足保险公司资产配置需求,影响跨境再保险承保业务发展。二是本市仲裁机构聘请的国际知名仲裁员少,引进的唯一一家外国仲裁机构,两年来未开展实质性业务,涉外海事临时仲裁配套举措不足。三是航运衍生产品体系建设缓慢,目前仅推出1种期货产品,其他衍生产品尚无明确计划。
2.航运燃料绿色转型推进困难。一是本市绿色燃料认证主要依赖国际机构,国内认证体系建设推进缓慢。二是清洁燃料交易所自2024年筹划设立至今主管单位尚不明确,具体筹建方案仍在研究。三是临港地区数字船舶燃料加注业务平台2024年上线后,仅1艘船完成认定,2025年4月至8月,数字燃料加注量仅占上海港同期加注量的3.3%。
3.航运数智化发展水平未达预期。一是贸易数据“单一窗口”与国际集装箱运输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存在壁垒,造成用户需跨平台查询信息或重复申报数据。二是“单一窗口”反映的货物平均通关时效,距离目标时效存在较大差距。三是2023年投运的洋山港水公铁集疏运中心,吞吐量远低于200万标准箱设计目标。
4.专项支持政策统筹力度不足。市级现代航运服务创新资金3年累计支出1455万元,扶持项目38个,其中航运保险、航运仲裁领域仅2个项目,未涉及绿色转型项目。2个区用于支持船舶制造能级提升等多个政策工具处于空转状态,支持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目标放空。
(四)本市科技金融相关政策落实和推进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本市科技金融相关政策落实和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市委金融办、市科委等6家单位及浦发银行、国泰海通证券等6家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
1.股权投资生态体系不健全。一是引导基金政策执行不到位。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在子基金管理机构的遴选条件中,统一设置投资管理规模2亿元的最低门槛,影响小型早期投资机构参与,不利于未来产业基金与本市高质量孵化器政策的协同联动,已建成的12家高质量孵化器中,仅1家与该基金联动设立子基金。二是区域集聚效应不佳。本市8个股权投资集聚区中,4个区奖励标准未细化,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奖励政策尚未实质落地;2个区未按要求设立区级政府引导基金。三是场外市场功能发挥不足。专精特新专板的功能建设尚不健全,挂牌企业数量和融资额远低于建设目标。基金份额转让平台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共享不畅,个别已办理质押登记的基金份额仍可转让,存在法律风险。
2.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专精特新贷款贴息政策未直达企业。1772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665.38万元应补未补。1.12亿元贷款未享受贴息免申即享政策。二是信贷风险补偿金机制效果不佳。本市设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准备金,鼓励银行开展政策性科技信贷服务,但由于对银行的考核机制不完善,且产品创新不够,补贴涉及的信贷产品规模和覆盖面不升反降,未实现政策目标。
3.科技金融服务质效不高。一是科技贷款数据不实。抽查发现,有184.86亿元科技贷款实际未用于科技企业或相关产业,而是用于城市更新改造等。二是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存在“梗阻”。由于缺乏操作细则和配套政策,本市仅有38家企业7.79亿元技术资产入表,尚未形成规模,不利于科技企业实现技术价值转化,影响金融服务供给适配性。
(五)本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本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11个孵化器,涉及653家孵化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
1.功能定位有待强化。孵化科技型初创企业是高质量孵化器的重要功能,但11个孵化器的126家企业在入孵时已成立超过3年,占孵化企业总数近20%,其中55家企业在引入时已达到一定经营规模。
2.服务能级有待提升。一是开放式服务平台效能不高。因经营环境变化、推进不够有力等原因,3个平台尚未建成,2个平台正在申报调整,部分平台使用效率不高。二是资源对接、孵化策源能力有待加强。孵化企业中源自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的项目占比,以及通过概念验证等超前孵化模式培育的企业占比均有待提高,与战略科技力量的合作不够紧密,超前孵化成效还未充分显现。三是科技金融支持力度仍需加大。9支孵化器孵投联动基金对外投资的279家企业中,仅有33家为孵化企业或毕业企业,未能有效发挥孵投联动作用。
3.培育支持机制有待完善。一是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3家高质量孵化器未及时推进建设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市、区补贴资金2446.42万元闲置。二是绩效考核标准有待完善。本市现行高质量孵化器绩效评价体系中,对企业硬科技属性、毕业条件、产学研实效等关键要素指标规定不清晰、不具体,部分指标偏重过程性管控,对实际效果体现不够。
(六)本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本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9家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1.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落实存在堵点。一是部分政策资金拨付环节冗余,未直接拨付给企业,而是通过服务商等转拨,造成资金滞留、被挪用,涉及资金4955万元。二是部分政策发布不力、兑现不畅,抽查发现66项惠企政策未按规定在“一网通办”平台集中统一发布;59个应“两个免于提交”或“免申即享”政策,仍需企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部分政策因门槛过高或细则制定滞后等,存在“零申报”情况或政策覆盖面较低。
2.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落实不到位。一是“无事不扰”要求未有效执行,2025年1月至9月,230家市区两级执法主体存在多头检查情况;对部分企业超频次检查,2025年1月至11月,对129家经营主体开展检查超过1次。二是“检查码”制度执行有缺口,14家单位642次检查未亮码,相关检查数据未按要求归集至统一系统;17家已列入“无感监管”清单的企业仍被现场检查。
3.为企政务服务便利性和精准度不够。现行有效为企服务事项中可通过移动端办理的有237项,占比仅12%。1.9万新增企业未纳入政策推送名单,影响政策惠及面。个别区重点企业“服务包”部分服务管家工作超负荷,有202名管家服务企业超过10家上限要求。
(七)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4家市级医院和2个区部分医疗机构。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分级诊疗体系协同不足。一是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一体化效能未充分发挥。向下转诊机制不畅,个别牵头医院下转任务完成率不足三成。3家牵头医院专家下沉门诊接诊量低,平均接诊量仅6.9人次。二是市级医院号源优先供给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因信息化支撑不足等原因,部分市级医院未实现对社区预约号源的优先供给和社区转诊居民的优先服务。
2.精神卫生医疗资源供需不平衡。部分区精神卫生中心每床建筑面积不达标,护理人员存在较大缺口,按实有床位计算,平均每床仅0.22名护士,未达0.3人/床的配置标准。
3.医疗创新政策落地不畅。一是由于创新源头与市场需求对接不足等原因,本市医疗机构专利转化率较低,2024年度仅为6.12%,同时存量专利质量不高,超半数缺乏市场价值。二是科技成果赋权和作价投资机制未有效建立,仅个别医院开展试点,并且专职转化人员普遍不足。
(八)本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相关资金和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本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相关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本市214个乡村产业融合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论证不充分,建设内容大量调整。奶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论证不充分,未通过中期评估,其中11个项目停滞,8个项目内容调整,中央财政资金到位已超两年,尚有3191.77万元未使用。94个乡村产业融合重点项目中,有超40%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或终止。
2.项目运营效能低下,资产管护脱节。一是由于配套设施不全、运营主体管理能力不足等原因,36个项目运营效益不佳,其中11个未运营或未按批复要求运营,25个资产闲置或建设停滞等,涉及财政资金2.82亿元。二是9个涉农区均未全面落实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其中,4个区未健全相关资产管理制度,5个区未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经费。
3.联农带农措施未落实,承诺事项兑现率低。本市已实施的86个重点项目中,49个可研报告未明确联农带农措施,10个未兑现新增农民就业、带动农户增收等承诺,不符合农业农村部有关联农带农的相关要求。个别区4个镇属企业未按规定将出租收益267.57万元反哺给项目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
(九)本市提升职业技能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本市提升职业技能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等单位及部分区级人社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点产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不完善。本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2个产业涉及的9个职业被列入急需紧缺职业目录,但因人社部门联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推动力度不够,技能评价机构供给不足,集成电路产业尚无评价机构、生物医药产业仅1家评价机构,同时本市推行的企业自主认定职工技能等级工作基本停滞,造成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应评尽评”要求落空,不利于急需紧缺人才的培育。
2.新职业新技能人才培育政策推进慢。一是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不足,2024年度仅开发了人工智能数据标注等2个项目,目前10个项目仍处于征集遴选过程中,与年度目标差距较大。二是新技能培训项目落地缓慢,发布的33个新技能目录中,28个因缺乏统一培训标准未开展任何培训。三是公共实训基地转型升级滞后,2个基地的26个2014年前建成的项目中,有12个与急需紧缺职业不匹配,其中6个项目近3年平均利用率不足50%。
3.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工作缺位。一是“课证融通”政策未落实,虽多次发文明确试点,但未出台具体操作办法,高校毕业生无法直接通过校内考试同步完成技能等级评价;同时,院校评价机构开发缓慢,12家高校尚未完成题库开发,毕业生只能参加社会化评价。二是定向培训补贴政策覆盖面不全,未将本市户籍无业、灵活就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补贴范围,政策惠及面受限。
(十)本市工伤保险和生育支持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本市工伤保险和生育支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3家单位及2个经办机构。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和使用不规范。本市部分用人单位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不准确,导致参保单位少缴或多缴工伤保险费共计79.66万元。因信息系统控制缺陷,社保经办机构向15名工伤人员重复配发辅具,涉及工伤保险基金支出62.58万元。
2.生育相关资金待遇结算和发放不准确。部分人员生育津贴计发不准确,少发或未及时补发756.84万元,多发597.72万元。因系统功能不完善和审核把关不严,8个区向28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多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106.14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重点对7家市属企业开展了审计。7家企业资产总额1.39万亿元、负债总额0.52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0.61万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会计信息不实。4家企业存在提前计提费用、未及时确认政府补助收入、合并报表范围不完整等问题,造成少计利润1.01亿元。2家企业少计提折旧费用、未计提坏账准备等,造成多计利润1亿元。4家企业存在代销代理业务未按净额法核算等问题,造成多计收入、成本均为21.12亿元。
2.重大项目投资绩效不佳。3家企业对地产置业等配套项目前期研判不充分或超越自身能力进行投资,造成资产投后闲置或产生投资亏损,涉及投资额297.41亿元。
3.资金管理薄弱。2家企业对向长期亏损的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委托贷款或超股比借款管控不到位,造成10.97亿元损失风险。1家企业对参股企业资金长期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等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股权回购等权益,造成2.54亿元损失风险。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重点对3家证券公司政策执行和风险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投融资业务风险管控缺失,存在损失风险。3家证券公司投资业务存在内控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造成损失15.15亿元。3家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等投融资业务账面亏损38.74亿元,资金收回存在困难。个别证券公司2家下属公司以股东借款等方式,通过合伙企业违规对外提供借款,涉及金额6.36亿元。
2.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存在合规风险。3家证券公司佣金分配管理不规范,存在高于内部规定比例或无服务记录支付佣金提成等问题,涉及金额2427.54万元。2家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控不足,为客户违规交易等提供便利,涉及金额1.58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聚焦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对23个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产监管缺位。3家单位对土地资产、医院三产、文创产品合作开发等资产或经营行为监管不力,未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且缺乏有效监管措施,导致相关资产收益流失或存在合规风险。12家单位资产底数不清,仍存在资产未入账、账实不符等问题,涉及金额914.21万元。
2.违规处理处置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出租出借未经审批、违规处置废旧物资、无偿让渡资产使用权等问题,共涉及4家单位。如个别单位未经集体决策即委托第三方处置废旧物资,且数量清点、款项收取等关键环节失控,导致国资流失风险。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3个区开展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并在相关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储备土地临时利用不规范。39幅储备地块临时利用未经批准,用作机动车检测维修点、停车场等,涉及面积约483亩,其中5幅地块临时利用收入1470.71万元未及时收取或上缴国库。
2.部分生态资产建设不及时、管养不到位。因区主管部门间建设、验收等工作机制尚未理顺,7幅出让土地涉及的98.38亩带建绿地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建成。因对绿化迁移后续监管缺失,3个区部分绿化迁移项目中的生态资产大量死亡、缺失或流失,涉及林木约3.35万株。
3.公共空间违规使用或闲置,公益性不足。5家公园将1.03万平方米园内用地违规用于企业办公、餐饮。4处环城公园带驿站自2023年建成后未直接对公众开放,导致使用率低下。1处公共绿地2.29万平方米地下空间长期闲置。
四、审计建议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建议:
(一)推动宏观政策协同发力,赋能重大战略落地见效。推进部门间的协作联动,确保政策体系与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同频共振。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强化对“两重”“两新”政策落实从项目立项、资金审核拨付到项目落地、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督,促进释放内需潜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优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提升高质量孵化器聚焦度和服务能级,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提升国际航运中心资源配置能力,推动高端航运服务能级提升和国际航运中心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提升资产资源配置效能。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推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从单一项目向综合项目拓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国企投资决策与内部管控体系,强化投后管理与资产盘活利用,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与安全水平。落实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政府服务改革要求,建立健全各类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服务机制,加大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力度,持续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筑牢风险防控体系,严守安全发展底线。聚焦金融、国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发挥好财政政策对科技金融的引导作用,规范高风险金融业务运营管理,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强化国有资本风险防控,完善国企投资全链条风险管理,防范化解违规关联交易、大额占款等风险隐患,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利用先进技术实现穿透式动态管理,严厉打击明招暗定、围标串标等行为,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规范运营、提升质效。
(四)提高民生保障质效,促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民生政策顶层设计和配套资源布局,推动公共服务更加普惠、优质、多样。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完善紧密型医联体政策体系和一体化运行模式,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加强民生资金动态监管,健全民生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动态核查机制,确保惠民政策精准滴灌、“应享尽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提升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项目建设和资金效益,规范产业帮扶项目运营,持续打造绿色生态空间,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五)完善审计整改闭环,推动治理效能提升。坚持把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明确、合理、可操作的整改方案,以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常态化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关注审计整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对重大问题、屡审屡犯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加大跟踪检查、重点督办力度。加强对审计成果的运用,强化对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形成系统性解决方案,从“解剖一个问题”上升到“解决一类问题”。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也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对通过违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基层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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