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4日在第十六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上海市审计局局长 刘向民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疫情等超预期因素冲击,加快经济恢复重振,城市核心功能持续巩固,改革开放红利持续释放,发展新动能持续壮大,人民生活持续改善,2022年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
——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面对去年3月空前严峻复杂的新冠疫情冲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众志成城打赢大上海保卫战。全面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制定出台三轮助企纾困稳增长综合性政策,有力支撑经济回稳向好。
——深入实施国家战略任务。全力打造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扎实推进“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建设。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启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科创板上海上市公司累计首发募资额和总市值均位列全国首位,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启动实施,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首次搭建“数字进博”平台。
——持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经济发展新旧动能加快转换,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总规模达到1.4万亿元;五个新城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总投资额4923亿元的216个重大产业项目集中签约;推出发展壮大市场主体32条措施,全年新设市场主体41.5万户。
——提升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实施一系列援企稳岗政策措施,全年新增就业岗位56.3万个。调整提高养老金、低保等民生保障待遇。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20万平方米,完成旧住房更新改造1295万平方米,持续改善市民居住条件。
——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出台本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及配套制度文件,建立健全部分市级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稳步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财政数据集中贯通。
——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一年来,市审计局共审计75个单位,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制度141项,促进增收节支13.56亿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切实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截至2023年5月底,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已整改问题金额106.37亿元,其他仍在整改中的问题,相关单位正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整改,市审计局将继续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开展了审计,对本市部分市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共抽查了21个部门及其所属46家单位。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序,决算草案填报总体规范。各部门预算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提供的部门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收支和资产负债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支出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1.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不一致,预算资金监管机制有待完善。部分项目在拨付预算资金时,未及时掌握相关单位的资金结存情况和项目实际进度需求,资金监管的贯通机制不完善,财政资金结存在项目单位,使用效益不高,涉及73个项目,结存资金154.97亿元。
2.新增专项债券未及时使用,项目推进机制有待健全。根据财政部要求,当年下达地方政府的新增专项债券,原则上应在当年10月底前使用完毕。截至2022年10月底,由于动拆迁、方案调整等原因,部分项目推进较慢,3家市属国有建设单位和4个区仍有144.6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尚未使用,占已到位资金的47%。
3.购置通用设备未按规定实行存量调剂,公物仓管理制度执行有待加强。根据规定,涉及新增资产配置的,原则上应优先调剂使用符合条件的公物仓资产。但有5家单位在新增复印机等147台通用设备时,未在公物仓系统中进行资产查询和匹配,影响财政资金的节约使用,涉及金额165.21万元。
4.绩效评价项目整改不到位,跟踪监督机制有待强化。近年来财政部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整改要求。但有2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反映的区级资金配套不到位、结余资金未收回等问题未按要求整改,财政部门跟踪监督不到位,涉及金额1533.65万元。
(二)预算执行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1.部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根据财政部规定,市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后,30日内下达区级财政部门。2022年有7个中央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下达时间超过180天,涉及预算金额2.89亿元。
2.项目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预算执行率低。国资经营预算中安排的退出企业人员费用补贴资金1.2亿元,由于预算编制时对企业范围预估不准确,造成当年实际支出仅0.66亿元,预算执行率较低。
3.预算执行不严格,费用结算不准确。6家单位的7个项目支出未按实结算,造成多支付费用274.11万元。4家医疗机构存在治疗费用重复申报、误报等情况,造成医疗保险基金多结算费用278.42万元。
(三)预算收入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1.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部分单位收到的房屋征收补偿款、历年土地临时利用收入等,未按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规定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3.43亿元。
2.土地出让收入政策不够明确。工业、科研等各类用地混合出让时,土地出让收入市区分成比例的计算依据尚未明确。3个区的4幅混合出让地块,出让收入4.65亿元直接参照工业用地政策缴入区库,影响市级收入完整性。
3.土地出让收入监管不够到位。市区联合储备的4838.5平方米土地由区政府自行划拨使用,划拨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结算。6个区22幅科研设计和仓储等用地,土地出让收入未按规定进行市区分成,监管不到位。
(四)部门决算报表编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1.数据填报不规范,影响决算报表完整性。2家单位因理解不到位,未将部分资金纳入全年预算数反映,造成全年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涉及金额61.18亿元。
2.支出未纳入决算,影响决算报表真实性。3家单位未将年终清算资金、财政代编预算项目等支出纳入决算报表,造成少计决算支出6351.47万元。
3.提前支付资金,影响决算支出准确性。13个项目在内容尚未明确,或合同约定事项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提前支付了全部资金,导致多计当年预算及决算支出,涉及金额1189.23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运营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运营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专项资金管理、城市更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核心区商务集聚功能提升等情况。结果表明,相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加强规划引领,推动政策落地,有序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专项发展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根据有关管理办法,2019年至2023年,本市计划安排专项发展资金20亿元,用于支持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发展。但截至2022年底,尚有8.5亿元的资金未安排项目,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符合商务区内功能定位、产业政策的项目储备不足,存在“钱等项目”的情况;另一方面,未及时对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进行调整,商务区内符合最新政策支持条件的项目无法获得专项资金补贴。
2.城市更新和基础设施支撑有待加强。由于规划调整、方案变更、用地指标未落实等原因,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6个公共配套项目和13条道路建设推进缓慢。由于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不健全,3条对接道路两区建设进度差异大。此外,商务区范围内有10个普通商品房项目未按规划要求配建20%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3.核心区商务集聚效能有待增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核心区是总部经济和高端商务集聚发展的承载区。目前入驻核心区的跨国公司总部和民营经济总部有24家,无外资研发中心和贸易型总部,总部经济能级还需提升。同时,作为产业导入和商务聚集的重要载体,核心区内办公楼的利用率约为50%,集聚功能还需加强。
(二)本市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本市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新型研发机构、功能型平台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运行情况。结果表明,相关单位积极探索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持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促进本市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效果有待提升。抽查本市9家新型研发机构,有3家由于与目标任务相匹配的经费支持方式不够明确,且缺乏绩效评价机制等原因,运行效果不佳。如,2021年成立的1家开展前沿、交叉科学基础研究的新型研发机构,目前无专职科研人员及固定科研场所,相关科研工作没有实质性开展。
2.社会力量兴办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未落实。中央相关政策要求,鼓励设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本市2019年提出相应的具体措施,要求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研发后补助支持。但截至2023年4月底,本市尚未对社会力量兴办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认定工作,也未落实相关的补助政策。
3.部分功能型平台区级配套资金不到位。根据相关规定和协议,各区需配套安排资金,支持功能型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但截至2023年2月底,2个区对2家平台的配套资金未及时安排到位,涉及金额9563.4万元。
(三)本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本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地区及市属企业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有效发挥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在助力经济恢复和重振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措施落实力度有待加强。一是部分房租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5家市属企业在落实房租减免政策中存在应免未免、未及时签订减免协议等问题,涉及金额1.02亿元。二是个别专项资金拨付缓慢。本市用于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专项资金应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拨付,但因资金拨付审批流程较长,截至2023年4月底,仍有3个区未拨付完毕,涉及金额3106.5万元。
2.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稳岗就业政策补贴资金发放不准确。因部门间协调不充分、联动校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113名民政救助对象应享未享救助资金12.98万元,117人重复获得或违规获取一次性生活补贴等13.93万元。二是促进消费政策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爱购上海”促进消费活动中,3家商户准许消费者将消费券用于购买储值卡和消费充值等,不符合活动规则,涉及补贴资金98.75万元。
3.个别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在稳外资政策方面,相关办法规定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实行房租资助,但对资助房租是否含税未作明确规定,造成相关区的资助标准不统一,其中4个区采用税前金额,1个区采用税后金额,4个区两种标准都采用,影响政策执行的一致性。
(四)市属村镇银行支农支小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属村镇银行支农支小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3家发起行设立的67家村镇银行。结果表明,市属村镇银行贯彻有关政策要求,多措并举开展支农支小服务,在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力度不够。根据金融监管要求,各地对村镇银行制定“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等考核指标。但67家村镇银行中,有50家相关指标考核结果未达到属地监管要求。此外,10家银行500万元以上贷款合同金额占比较高,信贷资金向少数客户集中,偏离了“小额、分散”的风险防控理念。
2.贷款投向个人住房贷款比例高。根据金融监管要求,村镇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应逐步调整至10%。但67家村镇银行中,有54家个人住房贷款占比高,其中占比最高为69.25%,偏离了村镇银行支农支小的定位。
3.存在一定流动性风险。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村镇银行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核心负债依存度等指标应达最低监管要求。但67家村镇银行中,有23家相关指标未达监管要求。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10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55.5亿元,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2.06亿元,提出审计建议48条。
1.竣工决算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学校、医院、轨道交通等8个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招投标和承发包不规范。2个项目的部分材料采购、建设管理服务合同等未按规定招标,涉及金额3686.49万元。1个项目的消防机电工程被违规转包,涉及金额234.15万元。二是投资控制不严格。8个项目因未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量不实等原因,多计建设成本5010.56万元。5个项目因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等,超概算1.17亿元。
2.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重点对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和漕宝路快速路新建工程开展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轨道交通市域线嘉闵线工程进度缓慢。该项目于2021年6月开工,计划工期6年,截至2022年12月底,由于主体工程方案变更、绿化搬迁工作周期较长等原因,前期管线搬迁和市政配套工程未按计划完成,若干标段主体土建工程未开工,项目建设存在阶段性进度滞后。二是漕宝路快速路新建工程项目中,由于工程监理对材料监管不到位,有7批次298.05吨钢筋品牌、产地等与投标承诺不符。
(二)本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2个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就部分重点事项延伸审计了相关区。结果表明,市相关部门、相关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依托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优势,积极推进“三园”工程建设,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取得实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上报农户不符合认定标准。根据本市有关工作要求,各区实施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需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经审核后可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补贴。但有3个区将702户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农户,纳入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其中2个区据此获得市级补贴资金4281.6万元。
2.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不合规。12个镇未按规定将村级土地补偿费拨付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2.86亿元资金被镇级单位长期无偿使用。部分村镇将7.74亿元土地补偿费违规用于购置办公用房、村委会开支等。
3.部分都市现代农业项目运行监管不到位。2个项目中约319.5亩耕地未按建设方案用于水稻种植。5个项目6118.05平方米已建成的农用仓库、玻璃大棚等农业设施损坏闲置或挪作他用,涉及补贴资金465.19万元。由于未严格审核项目建设用地情况,2个改造项目的部分设施属违章建筑,被拆除后项目长期无法运行,涉及补贴资金359.81万元。
4.乡村公园建设品质有待提升。根据本市公园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郊野地区应围绕特色生态资源,规划布局多层次、特色化、全覆盖的乡村公园体系。但目前乡村公园建设和养护标准尚未明确,新增的59座乡村公园均为开放休闲林地,建设形式单一,景观效果不佳,与建设导则要求有差距。其中,9座乡村公园除道路外,无其它相应基础配套设施。
(三)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等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审计。结果表明,本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就业优先战略的相关政策要求,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服务重点群体就业,不断提升培训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未实施。2020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要求各地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但截至2022年10月底,本市相关部门尚未出台实施方案,也未开展学员创业培训。
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不到位。本市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要求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协议,合理分担用工成本,发挥稳岗返还资金效益。但截至2022年10月底,有39家劳务派遣公司未按政策要求签订协议或按协议转拨资金,涉及以前年度补贴资金1296.08万元。
3.未及时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本市对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因跨部门间数据交互不畅等原因,有743人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条件,未被及时清理清退,涉及补贴资金1543.48万元。
4.部分单位骗取职业培训补贴。本市对组织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培训机构和参与培训的个人给予培训费补贴。抽查发现,部分企业、培训机构、在线培训平台公司通过重复申报、虚假签到等手段骗取培训补贴,涉及金额127.88万元。
(四)本市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本市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处置情况,并就部分重点事项延伸审计了2个区。结果表明,市、区两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创新管理模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显著。发现的主要问题:
1.信息化监管功能未有效发挥。一是建筑垃圾处置申报监管个别关键节点仍未打通。本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及相关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智能化综合监管,实现处置信息“应报尽报”。但截至目前,建设工地信息与建设工程垃圾处置申报信息仍未实现对接,影响建筑垃圾源头申报监管效能。二是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建设不完善。本市于2019年起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建设,但目前个别区的医疗废物信息仍未纳入管理系统,同时,由于部分数据更新不够及时,医疗废物信息数据与处置单位数据差异较大,影响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
2.一般工业固废运入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管控不严。2个区有11家企业未经审核,向处置设施运入一般工业固废1.05万吨;2家收运企业运入处置设施的一般工业固废超出核定量,分别超47%和290%;2家收运企业申报处置信息不完整,申报的固废产生单位数与实际差异较大。
3.集体土地用于渣土消纳缺乏有效监管。目前本市9个涉农区对集体土地用作渣土消纳场所,均未明确费用收取的相关机制和管理要求。抽查2个区33个村级渣土消纳场所,其中5个不收取费用,28个按照5-20元/立方米不等标准收费。9个村还将收取的应归属集体所有的211万元资金作为村委会收入。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企业资产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8家国有企业开展了审计,并对部分国有企业落实风险防范机制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企业持续加快市场化经营机制转变,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审计的8家企业资产总额12337.24亿元、负债总额7422.33亿元、国有资本权益2960.2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务信息不准确。7家企业因未及时确认收入和投资收益、无依据预提费用等,造成少计利润38.87亿元。2家企业投资收益确认依据不足、坏账准备计提不足,造成多计利润5.64亿元。
2.贸易风险防控不到位。4家企业所属子公司在开展贸易业务时,对授信额度、货款支付、货权控制等业务关键环节管控缺失,甚至违规进行融资性贸易,导致41.47亿元款项难以收回。2家企业还存在佣金支付给无关第三方等问题,涉及金额1389.06万元。
3.资产效益未充分发挥。3家企业在房屋资产等出租管理中存在违约转租失察、低价出租失管、追缴欠租不到位等问题,涉及租赁面积2822.18平方米,应收欠缴租金6512.24万元。
4.采购招标管理不规范。6家企业存在未按规定招标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11.19亿元。4家企业存在招标程序流于形式、评标审核不严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27.95亿元。
(二)金融资产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2家国有企业开展了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企业不断完善风险防控管理和公司治理体系,有序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持续推进国家战略和本市重大任务的落实。2家企业资产总额8.39万亿元、负债总额7.54万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22.6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偏离政策导向。1家企业跨区域开展房地产收购处置业务,偏离了相关监管要求和政策导向,涉及金额17.36亿元。同时由于对相关业务风险提示重视不够、跟踪管理不到位,部分资产处置困难,存在资金回收风险。
2.投资业务风险管控不力。理财投资股票类业务审批权限集中,授权审批制度虚设,部分业务开展时,低估融资人对外质押率过高等风险因素,造成投资损失风险84.34亿元。
3.部分贷款类业务开展不合规。贷款业务存在授信审批不审慎、忽视贷前风险提示等情况,违规发放贷款46.47亿元。融资租赁业务审核不严,向以在建工程作为标的物的承租人违规提供融资4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资产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聚焦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对本市18个部门及其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了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不断健全完善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促进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未有效盘活利用。9家单位的部分资产闲置,涉及2.01万平方米房屋、329件固定资产以及2个信息系统。3家单位的部分资产长期被无偿使用,涉及6.42万平方米房屋(场地)、126件固定资产。
2.基础管理存在薄弱环节。9家单位的部分资产账实不符,涉及14处房屋、1854件无形资产、499件固定资产。个别单位对出租的房屋监管不到位,存在转租情况,涉及面积0.72万平方米。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开展了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在相关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结果表明,相关区认真贯彻中央和本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工作,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资源管理不规范。16幅储备地块的临时利用未经审批。29幅地块未按时开竣工,涉及面积98.27万平方米,其中19幅地块提前归还或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6个河道整治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或集体土地征用等手续,占用农用地8.21万平方米,其中耕地6.73万平方米。
2.林地管理保护不到位。15处公益林因养护缺失、被违规侵占等,导致减少面积46.57亩。342.38亩林木养护不到位,林地内存在违章搭建养殖畜禽、堆放垃圾杂物等情况。4个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植物检疫复检审核不到位,有万余株苗木无植物检疫证书。
3.水环境治理推进不力。5个水利建设项目由于前期征地、修编规划等原因,三年来推进缓慢,至今仍未开工。3家企业存在无证取水、少计取水量等问题,涉及取水量共计15.84万吨。
五、审计建议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切实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支付审核,持续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用好用足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推动加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二)强化政策协调配合,推动各项政策落细落实。加强财政政策与区域、产业、投资、消费等政策协调联动,优化政策组合,进一步消除政策落实中不衔接、不配套的矛盾,切实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实施效果。聚焦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细化政策配套,推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力度,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三)强化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加快项目进度,规范建设管理,有效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聚焦乡村振兴、就业、生态环境等民生重点,压紧压实管理主体责任,抓实抓细民生政策落地,健全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机制,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兜牢民生底线。
(四)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和风险防控,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运营管理机制,加强经营风险和金融风险管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盘活用好存量资产,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加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严格土地管理,提高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也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对工程项目违规转包、国有企业违规开展关联交易、骗取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监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办单位:上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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