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至4月,上海市审计局重点审计了21个部门(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预算编制、会计核算和决算报表编制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预算执行基本规范,提供的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5家单位5148.38万元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4家单位的4个项目未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预算,导致预算执行率低或资金未使用,涉及金额3648.07万元。二是预算关系未理顺。5家单位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下属协会、下属事业单位的预算,涉及金额2368.99万元。
(二)采购不规范。一是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3家单位的8个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或招标流于形式,涉及金额1240.04万元。二是提前支付款项或跟踪监管缺失。5家单位在工作未实际开展或合同约定事项未完成的情况下提前支付款项7675.44万元。5家单位未对18个采购服务项目跟踪监管,合同约定的部分服务被转包或未按合同履约,涉及金额5859.71万元。三是履约保证金未及时退还。2家单位的64个项目超比例收取保证金或保证金未及时退还,涉及金额619.64万元。
(三)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2家单位对部分专项资金未有效统筹或未严格审核把关,导致重复安排资助资金,涉及预算金额1亿元。2家单位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未进行绩效考核或未分类细化资助标准,导致专项资金资助效果与政策目标要求存在偏差,涉及资金1683.3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资产统筹使用效果不佳。一是公物仓制度执行效果不理想。2023年至2024年,各单位通过公物仓查询匹配并成功调用资产次数为93次,仅占匹配成功次数的3.52%,其中计算机等设备类资产调用率最低。部分单位对不能保持良好使用功能或长期无法实现调剂使用的资产,未按规定及时梳理退出公物仓。二是资产闲置或低效使用,涉及7家单位的110处房屋、60件仪器设备、13个信息系统等。
(二)资产管理有待加强。一是违规出借或长期被无偿使用。13处房屋违规出借,2家单位将1处房屋及5项软件著作权长期无偿让渡给下属协会等。二是资产管理基础薄弱。17家单位存在固定资产底数不清、未配备管理人员和建立资产台账、未定期盘点和及时报废处置等问题。
(三)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关系未理顺。一是资产收益分配规则不明确。个别单位将事业资产委托下属企业经营,但双方未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也未明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规则。二是资产和人员交叉混用,费用相互承担。3家单位与下属企业合署办公,2982.86万元物业费等未分摊结算。2家单位存在人员交叉混用问题,其中1家单位下属企业以借用人员劳务费形式弥补该事业单位经费。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推动党政机关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规范预算编制与执行,理顺本级与下级单位预算关系,加强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政府采购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统筹与盘活。完善公物仓管理制度,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效发挥公物仓资产统筹调配作用。持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出租出借行为,促进行政事业性资产规范管理、高效使用。三是强化对所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理顺事业单位和下属企业之间的关系,严格落实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厘清职责边界,明确资产收益分配规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具体整改结果由相关单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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