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4号(总第5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3年9月至11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电力大学(以下简称电力大学)负责建设的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新校区一期工程、二期工程(以下简称一期项目、二期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根据电力大学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23年8月底,一期项目完成投资13.97亿元,二期项目完成投资10.38亿元。经审计,一期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3.9亿元,二期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0.37亿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个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的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建设资金使用基本合规。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概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二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列支了未经批准实施的概算外项目2314.38万元及部分单项费用超概算等问题。
(二)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项目建设成本685.54万元。
(三)利息收入37.07万元未冲减项目成本。
(四)部分已完工程返工,增加建设成本346.8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己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要求电力大学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对概算执行中的问题,要求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待批准后方可列入项目建设成本;对多计项目建设成本和利息收入未冲减项目成本的问题,要求据实调整,并作相应会计处理;对部分已完工程返工,增加建设成本的问题,要求深化建设方案,减少返工损失,有效控制项目投资。
具体整改结果由电力大学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上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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