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5号(总第4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3年3月至5月,上海市审计局对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管理的2021年至2022年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21年至2022年,专项资金预算金额分别为21.34亿元、16.96亿元,支出分别为21.33亿元、16.95亿元,支持项目分别为792个、641个。
审计结果表明,市经济信息化委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加大聚焦支持力度,着力推动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部分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主要包括:专项资金预算未编制二级和三级明细,无法体现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未按要求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单独核算;个别项目资金拨付审核不严导致重复拨付,涉及金额43万元等问题。
(二)部分项目立项审核环节管理不规范。在立项审核环节,存在专家评审环节核定的投资额与最终使用的投资额差额较大、核增投资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在比选环节,因比选规则不够完善,存在参与标准及专家评审职责不够明确等问题。在评审环节,存在专家意见与评分结果不一致的情况,立项审核阶段也未予以纠正,其中个别项目因打分不准确影响了项目选择结果。
(三)部分项目验收环节管理不规范。主要包括:部分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与计划发生较大变化或核减支持资金,但相关验收材料缺失或审核流程不全;部分拟撤销项目撤销流程不规范,个别项目撤销后资金未及时收回;部分项目验收结论出具主体不合规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经济信息化委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对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部分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按年度支持重点细化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并加强资金拨付审核,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核算和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对部分项目立项审核环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审核规则,进一步完善比选规则,加强对专家评审结果的审核。对部分项目验收环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规范项目验收程序,对需要撤销的项目及时作出撤销决定,并及时收回专项资金。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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