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村镇银行支农支小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上海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08 17:19

2023年第10号(总第48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3年3月至5月,上海市审计局对市属村镇银行2021年至2022年支农支小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截至2022年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作为主发起行共设立了67家村镇银行,均由各主发起行实际控股和并表管理。67家村镇银行合并口径总资产783.63亿元,负债687.24亿元,净资产96.39亿元,贷款规模463.31亿元,存款规模644.32亿元,不良贷款余额6.29亿元,平均不良率为1.36%。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3家主发起行不断加强对辖属村镇银行管理,67家村镇银行多渠道推进支农支小服务,在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村镇银行偏离定位,支农支小政策执行力度不足。一是部分考核基础指标不达标。根据金融监管要求,各地对村镇银行制定“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等考核指标。但67家村镇银行中,有50家相关指标考核结果未达到属地监管要求。二是贷款投向个人住房贷款比例过高。根据金融监管要求,村镇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应逐步调整至10%。但67家村镇银行中,有54家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过高,其中占比最高的为69.25%,偏离了村镇银行支农支小的定位。

  此外,还存在信贷资金向少数客户集中,偏离“小额、分散”风险防控理念、主发起行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对支农支小业务量化不足或引导不够等问题。

  (二)部分村镇银行存在一定流动性风险。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村镇银行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核心负债依存度等指标应达最低监管要求。但67家村镇银行中,有23家相关指标未达监管要求。此外,还存在存贷款长期“倒挂”、对大客户依存度较高、存放同业过度集中等问题。

  (三)部分村镇银行盈利能力较弱,影响资本可持续补充。主要存在成本收入比率、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未达到监管要求,以及因亏损导致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等问题。

  (四)个别村镇银行信息系统管理不够完善。主要是个别村镇银行的信息系统开发和运维仍整体托管在第三方,未按监管机构要求将核心业务系统托管于主发起行,也未制定明确的回迁时间计划。

  三、审计调查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要求3家主发起行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对部分村镇银行偏离定位,支农支小政策执行力度不足问题,主发起行要引导村镇银行聚焦主责主业,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细化年度经营目标,压降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提升对普惠小微和“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对部分村镇银行存在流动性风险和部分村镇银行盈利能力较弱问题,主发起行要加强对村镇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促进村镇银行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应急预案等制度办法,关注流动性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等关键指标,压降存款集中度,同时加强风险排摸,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对个别村镇银行信息系统管理不够完善问题,主发起行要加强信息系统外包管理,确保系统稳健运行;尽快制定信息系统回迁计划,做好信息系统回迁工作。

  具体整改结果由浦发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等3家主发起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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