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4-01-08 17:18

2023年第08号(总第4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3年2月至4月,上海市审计局对2020年至2022年推进本市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9年以来,市科委牵头制订了《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等5项管理制度,为引导支持各类平台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2020年至2022年,市科委拨付4类平台资金共计20.52亿元,涉及单位167家。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科委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逐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改革,持续推进功能型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效果有待提升。审计抽查本市9家新型研发机构,有3家由于与目标任务相匹配的经费支持方式不够明确,且缺乏绩效评价机制等原因,运行效果不佳。如2021年成立的1家开展前沿、交叉科学基础研究的新型研发机构,目前无专职科研人员及固定科研场所,相关科研工作没有实质性开展。

  (二)社会力量兴办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未落实。中央相关政策要求,鼓励设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本市2019年提出相应的具体措施,要求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研发后补助支持。但截至2023年4月底,本市尚未对社会力量兴办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认定工作,也未落实相关的补助政策。

  (三)部分功能型平台区级配套资金不到位。根据相关规定和协议,各区需配套安排资金,支持功能型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但截至2023年2月底,2个区对2家平台的配套资金未及时安排到位,涉及金额9563.4万元。审计指出后,1家平台所在区配套资金已到位。

  三、审计调查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要求市科委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对部分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效果有待提升的问题,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对社会力量兴办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未落实的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大机构的支持和引导力度。对部分功能型平台区级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要协调相关区尽快落实配套资金,保障为平台运作达到预期目标做好服务和保障。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科委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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