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20号(总第4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6月至9月,上海市审计局对本市雨污混接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水务局、市房屋管理局组织各区开展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调查及整治工作,2020年底全面完成沿街商户、企事业单位和其他雨污混接整治,基本完成建成区分流制地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的目标。根据《上海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市级奖励资金办法》,2016年1月至2021年8月,市财政共拨付各区财政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奖励资金20.64亿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市相关部门积极协同推进雨污混接综合整治,相关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了雨污混接综合整治实效。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雨污混接整治后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
1.住宅小区内部雨污混接监管存在盲区。目前本市还未制定住宅小区内部雨污混接监管及监督检查相关办法,住宅小区内部雨污混接监管存在盲区,相关责任未落实。
2.对新注册商户排水监管不到位。2019年本市全面完成沿街商户、企事业单位雨污混接整治后,水务部门对新注册商户的排水监管不到位,存在新增雨污混接情况,影响整治成效。
(二)部分雨污混接改造项目实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1.部分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与相关工程项目未同步推进。有17个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未与旧住房修缮改造同步实施,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5个住宅小区、1个沿街商户雨污混接改造时,未同步敷设市政污水管道,改造完成后污水仍接入雨水管网或周边合流制管网,未实现雨污分流。
2.敷设地下管线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未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延伸调查的3个区开展沿街商户雨污混接改造时,涉及地下污水管线敷设的,施工前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设计文件、施工图等改造方案中也未考虑敷设的污水管线与电力、燃气等管线的间距,影响地下空间布局。
(三)部分项目多核拨市级奖励资金。
1.部分项目未按实核拨奖励资金。有20个住宅小区采用在小区雨水干管设置截流井的方式,代替阳台立管改造且以内部改造标准申请并获得市级奖励资金;有9个住宅小区原计划建设16座截流井,实际建成11座,仍按16座截流井申请奖励资金,并获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部分项目重复核拨奖励资金。有2个住宅小区实施雨污混接改造被列为4个项目,重复申请并获得市级奖励资金;1个以前年度已享受资金支持的住宅小区,再次用于申请并获得市级奖励资金,涉及金额449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水务局、市房屋管理局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对雨污混接整治后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市房屋管理局研究解决办法,完善管理机制,履行监管责任。对雨污混接改造项目实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市房屋管理局加强对各区相关单位的行业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加强计划管理,规范项目施工。对部分项目多核拨市级奖励资金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市房屋管理局组织各区全面复核,严格把好审核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水务局、市房屋管理局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上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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