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污水治理三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13 15:06

2022年第25号(总第4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10月至11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负责建设的上海市污水治理三期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1年5月,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了该工程的项目建议书。2003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了该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3年10月和2005年3月,原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原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分别批准了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6.11亿元。2006年8月和2007年7月,市发展改革委先后对项目资金来源进行了调整,其中市建设财力安排14亿元。

根据排水公司上报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完成投资27.53亿元,其中:建安投资15.92亿元,设备投资3.38亿元,待摊投资8.23亿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为27.32亿元,其中:建安投资15.78亿元,设备投资3.38亿元,待摊投资8.1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排水公司基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基本执行了有关建设程序,会计核算基本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工程建设管理、资金收支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项目投资。多计建安投资、设备投资等项目投资共计2146.82万元。

(二)建设程序不规范。35个标段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提前开工。33个标段未完成规划验收、11个标段未完成绿化验收。

(三)内部管理薄弱。合同签订不合理,购置的临时接电箱式变压器安装使用后,排水公司未对其残值进行评估回收。排水公司在项目竣工后未及时销户并申请退费,造成部分临时用电容量费未退回。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己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多计项目投资的问题,要求排水公司核减工程成本,审计指出后,排水公司已作相应账务处理;对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要求排水公司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程序施工建设,及时组织各项专项验收,确保建设程序执行规范完整;对内部管理薄弱的问题,要求排水公司对工程可回收的物资和费用应收尽收,避免损失浪费。

具体整改结果由排水公司向社会公告。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 分享到新浪微博
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上海市审计局

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3号楼 邮编:200125 (总机)021-231111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3:30-17:30

备案号:沪ICP备0500969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100000016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6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