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和上海市轨道交通信息化通信服务系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12-13 15:10

2022年第29号(总第4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9月至11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轨道交通十七号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七号线公司)负责建设的上海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以下简称17号线项目)和上海市轨道交通信息化通信服务系统工程(以下简称通信服务项目)等2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4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17号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4年4月,原市城乡建设管理委批准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概算总投资173.61亿元。

2016年3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通信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总投资2256万元。

根据十七号线公司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21年7月31日,17号线项目上报完成投资145.32亿元,其中:建安投资59.29亿元,设备投资38.99亿元,待摊投资47.04亿元。通信服务项目上报完成投资2202.26万元,其中:设备投资2121.35万元,待摊投资80.91万元。

经审计,17号线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26.69亿元(不含概算外投资待报批的5196万元),其中:建安投资58.76亿元,设备投资38.99亿元,待摊投资28.94亿元。通信服务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202.26万元,其中:设备投资2121.35万元,待摊投资80.9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十七号线公司基本遵守了国家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能够按照建设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实施,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尚未完成。截至审计日,除东方绿舟站、汇金路站、蟠龙路站、诸光路站项目外,其他项目尚未完成规划验收,所有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均未完成。

(二)多计建安工程结算价款、待摊投资、个别站点外立面装修费用等建设成本共计2294.69万元。

(三)概算外投资5196万元,主要是建设过程中新增了初步设计及概算外内容等。

(四)审图单位将部分审图工作分包给设计单位,使得设计单位既承担施工图设计工作又承担审图工作,涉及合同金额380.2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己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未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要求十七号线公司尽快完成各项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对多计项目建设成本的问题,已予以核减,并要求十七号线公司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对项目概算外投资的问题,要求十七号线公司及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对审图单位将部分审图工作分包给项目总体设计单位的问题,要求十七号线公司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审图工作承发包管理。

具体整改结果由十七号线公司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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