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29号(总第4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9月至11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轨道交通十七号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七号线公司)负责建设的上海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以下简称17号线项目)和上海市轨道交通信息化通信服务系统工程(以下简称通信服务项目)等2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4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17号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4年4月,原市城乡建设管理委批准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概算总投资173.61亿元。
2016年3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通信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总投资2256万元。
根据十七号线公司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21年7月31日,17号线项目上报完成投资145.32亿元,其中:建安投资59.29亿元,设备投资38.99亿元,待摊投资47.04亿元。通信服务项目上报完成投资2202.26万元,其中:设备投资2121.35万元,待摊投资80.91万元。
经审计,17号线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26.69亿元(不含概算外投资待报批的5196万元),其中:建安投资58.76亿元,设备投资38.99亿元,待摊投资28.94亿元。通信服务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202.26万元,其中:设备投资2121.35万元,待摊投资80.9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十七号线公司基本遵守了国家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能够按照建设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实施,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尚未完成。截至审计日,除东方绿舟站、汇金路站、蟠龙路站、诸光路站项目外,其他项目尚未完成规划验收,所有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均未完成。
(二)多计建安工程结算价款、待摊投资、个别站点外立面装修费用等建设成本共计2294.69万元。
(三)概算外投资5196万元,主要是建设过程中新增了初步设计及概算外内容等。
(四)审图单位将部分审图工作分包给设计单位,使得设计单位既承担施工图设计工作又承担审图工作,涉及合同金额380.2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己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未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要求十七号线公司尽快完成各项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对多计项目建设成本的问题,已予以核减,并要求十七号线公司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对项目概算外投资的问题,要求十七号线公司及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对审图单位将部分审图工作分包给项目总体设计单位的问题,要求十七号线公司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审图工作承发包管理。
具体整改结果由十七号线公司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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