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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6号(总第4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3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本市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要求,积极推进创新体制机制有序落实,出台了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9条措施。市属国有企业创新活力逐步增强,重点产业和关键技术不断加大创新投入。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集团和转制科研院所重组后融合推进力度不够。个别企业集团和转制科研院所在科研合作、成果转化等方面未实现产研深度融合,47项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利用协同推进不够;企业集团对转制科研院所实施产业化项目的指导尚不到位。
(二)重点产学研合作和创新研发项目推进力度不足。创新中心建设推进缓慢,个别建设项目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未落实到位,涉及金额1.58亿元。人工智能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尚未获批立项。个别企业集团在其创新领域尚未形成市场竞争力,相关考核评价方法对该领域研发投入的激励作用有待加强,历年财政资金安排的11个科技创新项目中,有7个项目因土地或环评未获批、产业化配套设施建设缓慢等原因导致项目终止、停滞和延期,项目的推进效果不佳。
(三)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存在不足。已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的资本性扶持资金,长期挂账在往来款等科目,未及时确认国有资本权益,涉及金额5.32亿元;历年支持的147个项目中仅有1个项目开展了效益评价;部分项目存在超期、验收耗时较长等问题。
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国资委及市属国有企业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对企业集团与转制科研院所重组后融合成效不明显的问题,要求市国资委进一步推动双方加强融合力度,形成优势互补的效果。对重点产学研合作和创新研发项目推进力度不足的问题,要求企业集团对接国家产业发展战略主动作为,建立创新长效机制,对重点产业项目加大资金、人才投入力度。对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要求市国资委优化资金管理模式和项目效益评价机制,督促企业按期完成项目,充分发挥扶持资金效益。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国资委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上海市审计局 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3号楼 邮编:200125 (总机)021-23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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