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2号(总第4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6月至9月,上海市审计局对本市公共数据治理及数据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本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汇聚了57家市级数据责任单位、3家公用事业行业企业和16个区的公共数据资源。截至2021年6月底,个人实名用户超5401万,法人用户超227万,接入3197项服务事项,电子证照调用量突破5.3亿次。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市出台了《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等,明确了公共数据归集、治理、开放和共享应用等管理要求,相关单位积极推进数据治理和开放、一网通办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数据归集方面。一是3家单位存在履行行政职能产生的数据应归集未归集,或因权责、隶属关系改变导致数据未及时归集等问题。二是部分单位间数据共享交换未纳入全市统一共享交换平台。三是部分跨部门整合后的数据资源责任主体不够明确。
(二)数据开放方面。一是有40家单位570个数据资源未按要求纳入全市统一开放平台,占应开放数据资源的28.47%。已纳入平台的1510个开放数据也未按要求更新,占已开放数据的68.64%。二是部分开放数据集仍使用自有数据调用接口,未按要求整合。三是企业用户活跃度不高,应用水平参差不齐,且数据开放申请受理时限等机制缺乏严格执行和监管。
(三)工作机制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未按要求成立相关工作小组,以及制定数据治理工作制度等。二是部分数据共享需求处理周期超时或驳回理由不充分。三是数据治理经费来源渠道不一且使用缺少规范指导。四是数据向基层赋能通道不够畅通,缺少供需双方需求协调评估机制,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各区被撤销或驳回的申请共计5988条,占比31.15%。
(四)其他方面。一是部分电子证照归集不及时,部分用证日志记录不完整。二是部分办事指南对高频证照未设置明显免交标记,个别单位电子证照调用量较低。
三、审计调查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相关单位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对数据归集问题,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加强与数据责任单位的沟通,进一步明确要求,确保本市公共数据归集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对数据开放问题,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加强工作协同,加大数据整合开放力度,进一步激发企业端等市场化主体的数据应用需求。对工作机制问题,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及责任单位健全数据治理相关工作机制,提升基层数字化服务能力。对其他问题,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及责任单位落实相关要求,促进电子证照的及时归集,完整规范记录调用日志;严格规范办事指南编制,提升百姓的办事便利程度。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大数据中心、市经济信息化委等相关单位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上海市审计局
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3号楼 邮编:200125 (总机)021-231111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3:30-17:30
备案号:沪ICP备0500969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100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