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1-11-12 16:48

2021年第22号(总第4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1月至3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市民族宗教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1家所属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民族宗教局为市级预算主管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由市民族宗教局本部和1家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市财政局批复市民族宗教局2020年度部门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6224.44万元,调整后的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6156.74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0年,市民族宗教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6078.5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民族宗教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20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市民族宗教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支出未经财政审批调剂使用。将部分项目经费用于与预算用途不一致的其他费用支出,涉及金额100万元。

(二)未按规定进行中期绩效跟踪。部分已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中期绩效跟踪,涉及金额1201.19万元。抽查还发现有部分专项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涉及金额660万元。

(三)收支核算不准确。本级在下属事业单位列支外聘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各类补贴支出合计42.18万元;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多计利息收入合计783.99万元。经审计指出后,已做相应账务调整。

(四)往来款未及时清理。下属事业单位历年重复代收房租等长期宕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38.07万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下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未完成清理,个别已划转企业未办理工商登记信息的变更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个别项目支出未经财政审批调剂使用的问题,要求市民族宗教局本级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对部分项目预算绩效跟踪不完善的问题,要求市民族宗教局本级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对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应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全面实施中期绩效跟踪,加强绩效动态管理;对收支核算不准确的问题,要求市民族宗教局本级加强预算支出的执行和管理,严格遵守财政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对下属事业单位部分往来款及对外投资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市民族宗教局责成下属事业单位对长期挂账和历史遗留问题予以清理,理顺资产关系。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民族宗教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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