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1-11-12 16:47

2021年第17号(总第4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1月至3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6家所属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科委为市级预算主管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由市科委、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及28家所属事业单位的预算组成。市财政局批复市科委2020年财政支出预算为46.03亿元,年中调减预算支出1.05亿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市科委2020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73.07亿元(含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央财政及上海地方配套资金)。

审计结果表明,市科委2020年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市科委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等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准确。本级个别项目预算编制金额200万元,但经测算,实际所需费用约94.16万元,与预算编制金额差异较大。

(二)未及时调整预算。本级个别项目预算金额500万元,实际支出为302.80万元;下属事业单位部分项目预算金额24.30万元,实际支出仅为1.78万元,均未及时调整预算。

(三)部分下属单位会计核算不正确。少计长期股权投资合计321.91万元;少计无形资产合计57.90万元。

(四)部分下属单位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36.3万元未及时上缴。

(五)个别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出借房屋,涉及面积4543.74平方米。

此外,审计中还发现本级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部分下属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部分下属单位项目采购管理不规范;个别下属单位大额资金未按竞争性方式选择存放银行的问题。

上述问题中部分下属单位会计核算不正确、部分下属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市财政、个别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出借房屋、部分下属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等4项问题在审计期间已落实整改。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要求市科委核实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对部分项目未及时调整预算的问题,要求市科委及时申请调整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部分下属单位会计核算不正确的问题,要求市科委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对部分下属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市财政的问题,要求市科委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对未经批准出租出借房屋的问题,要求市科委督促下属单位加强对房屋资产的管理,规范出租出借行为。对其他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市科委及所属单位及时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科委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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