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干流段新增防洪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0-11-12 14:20

2020年第21号(总第3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19年5月至7月,市审计局对市水务局负责建设的黄浦江干流段新增防洪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工程初步设计概算10亿元。2005年,市发展改革委、原市建设管理委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1.46亿元,其中市级建设财力安排4.72亿元。

根据市水务局上报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项目完成投资10.60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6.85亿元,设备投资0.65亿元,待摊投资3.10亿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为8.85亿元(不含前期动拆迁费用和待报批的超概算投资),其中:建安工程投资7.25亿元,设备投资0.63亿元,待摊投资0.97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多计项目建设成本324.49万元。主要是多计工程结算价款98.07万元、多计待摊投资226.42万元。

(二)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该工程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15个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共计3066.88万元。

(三)少计项目工程投资。个别已完工工程的投资款未纳入决算,造成少计工程投资4150万元。

(四)部分设备投资超概算,涉及金额228.45万元。

(五)部分项目超合同付款194.79万元,且长期挂账未及时收回。

(六)建设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因个别管理用房返工,增加拆除重建和临时建筑费用,涉及金额共计100.32万元。

(七)部分项目存在建设程序不合规、投资管理工作薄弱、竣工验收滞后且资料保管不力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己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及代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规定;对多计、少计项目建设成本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予以调整,并作相应会计处理;对部分设备投资超概算未经报批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对部分项目超合同付款且长期挂账未及时收回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及时追回超付款项;对建设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加强设计和建设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投资管理工作薄弱,竣工验收滞后且资料保管不力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加快办理竣工验收工作,并强化合同归档等基础管理工作。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水务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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