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有效期的通知(已失效) 来源:2018-11-11   发布时间:2018-12-10 02:57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4年1月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4〕1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月6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1日

相关稿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已失效)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 分享到新浪微博
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上海市审计局

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3号楼 邮编:200125 (总机)021-231111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3:30-17:30

备案号:沪ICP备0500969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100000016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6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