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4-27 10:26

局机关各处、室,科研所:

《上海市审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审计局

2023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审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市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总体部署以及本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继续深化审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提升审计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加强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单项审计(调查)结果以及上年度审计工作成果,继续提升审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责任部门:综合处、内审处、相关审计业务处,时间节点:全年)

(二)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协同推进全市被审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以公开促进落实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责任部门:综合处、相关处室,各区审计局;时间节点:全年)

(三)抓好法定内容公开。及时公开部门、本级和下属单位年度预决算,以及绩效目标和评价信息;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建议提案办理、招考录用、政府采购、审计科研课题指南等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综合处、法规处、市审计科研所,时间节点:全年)

二、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一)完善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根据本市政策文件标签体系,在政策出台时,按照政策文件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为数字化归集和推送夯实基础。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根据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入库公文标准和分类体系,做好主动公开公文集中归集。(责任部门:综合处、法规处,时间节点:全年)

(二)加强政策文件和审计信息解读。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同时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开展预解读,更好地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对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等审计重要信息开展解读,合理确定解读方式和渠道,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审计、监督审计。(责任部门:综合处、法规处、内审处、相关处室,时间节点:全年)

(三)强化政策咨询和回应关切。做好网站政策发布页面网民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要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做好局长信箱、网上信访、网上咨询、“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规范做好留言选登。在重大审计新闻发布和审计结果公告后,加强舆情跟踪、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关注。(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相关处室,时间节点:全年)

(四)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其相关配套制度,做好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并积极听取社会公众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处、相关处室,时间节点:全年)

(五)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结合年度审计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重点民生项目等审计领域,开展“审计开放日”活动,推动审计开放活动常态化。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等环节,加强与参与人员互动,听取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建议,助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责任部门:综合处、相关处室,时间节点:8月)

三、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责任部门:综合处、法规处、相关处室,时间节点:全年)

(二)优化公开平台渠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上海市审计局”网站、“上海审计”官方微博等政务公开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规范“上海市审计局”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建设标准,按照“去重互补”原则,对“上海市审计局”网站政务公开板块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进行检查、整合。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责任部门:综合处、数据处、相关处室,时间节点:全年)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登记、报备。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碰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责任部门:综合处、法规处、相关处室,时间节点:全年)

(四)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责任部门:综合处、法规处、相关处室,时间节点:上半年)

四、强化工作指导和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更好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作用,审定公开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要负责推进、协调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区审计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综合处、法规处、相关处室,时间节点:全年)

(二)注重培训指导。开展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调研。举行全市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培训和交流,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责任部门:综合处、相关处室,时间节点:第二-三季度)

(三)加强检查和整改。对本工作要点明确的任务分解,加强日常跟进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做好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评估中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责任部门:综合处、相关处室,时间节点:全年)                          

 

相关附件:

上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 分享到新浪微博
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上海市审计局

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3号楼 邮编:200125 (总机)021-231111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3:30-17:30

备案号:沪ICP备0500969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100000016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6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