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局2022年度法治 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上海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10:59

沪审法〔2023〕1号

市委、市政府:

2022年,我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2022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的要求,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切实把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的部署安排,转化为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落实到我局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不断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常态化机制。2022年2月,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2年9月,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宣讲团成员刘哲昕教授作专题报告,深入进行学习宣讲。各处室以理论学习、集中讨论、听党课等形式,结合业务工作,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向深入。

(二)加强制度保障,稳步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新修订审计法,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对照新修订的审计法,制定《关于区审计机关向市审计局报送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对区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以规范指引形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审计业务文书格式的通知》,促进审计行为规范统一。同时,对《上海市审计条例》的修订做好充分准备,开展《<上海市审计条例>修法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广泛调研,结合上海审计工作实践,对修法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进行研究论证。

二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起草出台《上海市审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权提供制度保障。根据国家和本市重大政策调整,以及上位法制订、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做好审计工作相关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即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开展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本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负责人,严格审核内容,规范审核程序,强化审核责任,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对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为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坚持做到应审必审,确保审核全覆盖。同时,严格落实《上海市审计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回复工作的规定》,不断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

(三)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一是着力推动疫情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面对疫情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巨大冲击,我们积极落实中央和本市关于稳定经济的部署和要求,及时调整审计计划,紧盯本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政策,对“拉动经济、助企纾困、稳岗就业、促进消费”等四大重点内容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促进强主体、稳增长,助力夯实上海经济恢复发展基础。

二是着力服务重大战略举措和重大项目落地。围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与苏浙皖三省审计厅协同开展重大项目审计。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本市新城规划建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项目落实推进情况开展审计,促进完善创新发展体制机制,畅通经济循环。

三是着力看好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开展四本预算及决算草案、部门预决算审计,促进盘活财政资金,提升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和使用效益。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就业补助、旧住房更新改造等重点资金开展审计,促进用好专项资金,办好民生实事。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开展专项审计,促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增加国资国企和金融机构审计的力度和深度,注重揭示经济运行风险隐患,助力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

四是着力促进公权力规范运行。继续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稳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客观反映问题,准确界定责任。会同市委组织部修订《上海市市管主要领导干部(人员)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拓展告知对象范围,细化告知内容,推进监督关口前移。

(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效,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及七个配套文件,严格按照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要求,依法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动态调整。今年,我局将《上海市审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作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公开发布,着力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和科学。

二是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局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和特约审计员的积极作用,在《上海市审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环节,不断提高法律专业人员的参与度,突显专业特长,为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五)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审计全周期管理,严把审计质量。把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强化分级管理,压实各环节质量控制责任。统筹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强化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进一步夯实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复核。严格执行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制度,抓好审理和审计业务会议的质量把关。落实审计整改检查和项目后评估,做到全留痕、可追溯。

二是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我局组织开展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机关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促进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同时,加强市、区两级审计机关的上下联动与对接,指导各区审计局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

三是积极接入全市统一综合执法平台,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我局克服疫情影响,有效推进全市统一综合执法平台接入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事项管理,实现行政执法的全程、动态监管,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效能。同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年完成证件换发105件。

四是推动贯通协同高效,更好发挥监督合力。认真落实中央五部委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指导意见,配合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本市相关实施意见。近期,市委巡视办和我局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审联动等机制,增强监督合力。积极推进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统计监督的贯通协同,配合市纪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意见。同时,按照市纪委要求,牵头制定了落实该实施意见的具体工作方案。为推动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的相互协调,统筹链接,今年,还与市统计局联合印发相关工作办法,建立信息通报、协作联络、问题线索移送及成果共享等机制,促进提升监督水平。

(六)有效加强自身监督,广泛接受各类监督。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认真落实常态化检查机制,对审计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参与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与管理,实现对行政执法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促进审计业务质量提升。坚持开展本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开展审计案例库建设工作,推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实务指引,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组织开展全市审计机关职业道德检查月活动,注重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2022年,我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本级无行政复议案件;涉及3件共同被告行政诉讼案件、1件独立被告行政诉讼案件,4起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均做出了驳回原告的裁定。针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争议焦点、指向集中度高的特点,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和调解力度,做好审计职能的解释宣传工作,着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法律素质,组织审计人员、公职律师等赴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庭审旁听以及讲评交流活动,落实行政诉讼“三合一”活动要求,将庭审现场作为法治课堂,进一步增强了审计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结合审计工作实务,进一步对各区审计局在信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诉讼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强业务指导,促进依法化解矛盾与风险。

三是依法依规推动信访矛盾化解,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2022年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我局对所有信访回复由法制部门开展合规性审核,依法依规解决争议矛盾,不断提升审计机关信访工作水平。

四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切实将政务公开贯穿审计全过程。及时公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34项单项审计(调查)结果和上年度审计工作成果。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办理市政府办公厅转办件1件,均已依法依规答复、办结。组织开展全市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指导推进全市审计整改结果公开,真正做到以公开促整改。

(七)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自身法治建设。

一是普法与审计有机融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对被审计单位的普法力度,积极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局领导率先带头,通过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整改检查等节点,向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人员宣讲审计法,发放该法单行本。今年,我局还克服疫情困难,深入被审计单位、深入区审计机关、深入审计业务一线,采用互动式、服务式宣传模式,对新修订的审计法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和解读,做到审计工作开展到哪里,普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有效推动法治宣传与依法审计有机融合。

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和“广大多数”,持续开展法治培训,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我们以学法用法为导向,实行不同对象按岗分类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学习教育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坚持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到实处,进一步发挥中心组领学促学督学作用,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把新修订审计法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坚持提升全体审计人员的法律素养,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等多层次专业法治培训,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把行政处罚法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把审计法作为依法开展审计的看家本领,稳步推进审计人员思想上有法治理念,行动上有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坚持抓住“审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法治文化节”等宣传契机,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开展了以“走进审计现场”为主题的“审计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审计现场,零距离认识和了解审计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审计的知晓度和认同感,扩大审计工作影响力。贯彻“宪法进机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主题活动,组织开展“1982年宪法确立审计监督制度四十周年”主题征文等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思想理论和审计工作实践研究,成立青年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小组,发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服务科学立法的审计效能供给》等研究成果,进一步激发广大审计人员学习热情,提升法治理念。同时,注重发挥各类媒介的宣传教育作用,在局办公楼大厅设置专栏展示解读新修订审计法,充分利用网站、微博等平台,及时转载或发布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一定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党的二十大报告描绘的宏伟蓝图相比,还存在理解审计监督作用的政治站位高度不够、审计干部的法律专业本领不能紧跟新兴领域发展的要求、法治宣传的内容形式不够创新丰富等问题。原因分析如下:

一是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审计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要切实转变审计理念,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全面提升政策水平,切实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和审计建议的精准性、建设性。

二是审计人员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要积极紧跟经济业态和政策法规变化频率,进一步丰富知识储备,不断加强对新知识的学习,提升实务中应对新问题新挑战的能力,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普法宣传渠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在官网、微博等网络媒体阵地的法治宣传力度仍需加大,融入“法治文化节”等全市法治宣传活动有待加强,法治宣传路径需要积极拓宽。

三、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地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广大党员干部跟进学,并组织开展审计机关其他负责人讲法治课和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今年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联系实际,主动担当作为,带头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到实处,持续推动我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破难题、防风险、提效能,运用法治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

(二)全面贯彻上级部署,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各项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及时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实抓督办,保障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统筹谋划、全面落实。一是主动督促将法治工作纳入我局年度重点工作,并经集体决策制定了上海市审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二是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听取审议了各项法治重点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情况列入年终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内容,依法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使法治建设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三)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努力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持续聚焦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审计干部队伍为目标,把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遵守法律、依法依规办事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努力提升审计人员的法治素养。持续聚焦青年干部的培养锻炼,成立上海市审计局法律法规学习小组,抓实青年法治学习。我局主要负责人参加“青年双月论坛”等青年审计干部活动,激励年轻干部始终保持锐意创造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以法治思维提升专业执法能力,争当干事创业“主力军”。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市审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依法审计,聚焦主责主业,做好“经济体检”,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积极促进审计工作,护航本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审计机关将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求,形成学习热潮、见到实际行动。局党组中心组要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干部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自觉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部门全体审计人员要系统跟进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掌握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义,引导审计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二)加大力度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

全面对照国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做好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落实、总结等常态化工作。做好审计领域制度供给保障,加强调研,积极推动《上海市审计条例》修订。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法定决策程序。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抓好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阵地作用,不断丰富法治宣传的形式,增强审计人员法治意识,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审计机关蔚然成风。

(三)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审计质量管理。

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切实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经济安全“守护者”。积极创新审计理念、制度和方式方法,在强化横向协作、深化审计资源统筹等方面开拓进取。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做好审计项目的优化、调整和进度控制等工作,以更加严实的工作作风保质保量完成好审计任务。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开整改结果,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主管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审计成果切实用起来、用到位。

(四)推动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水平。

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通过中心组领学促学督学、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促进审计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业务学习制度,增强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引导全体审计人员紧密结合审计实务,练好基本功,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上海市审计局

                                     2023年1月11日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 分享到新浪微博
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上海市审计局

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3号楼 邮编:200125 (总机)021-231111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3:30-17:30

备案号:沪ICP备0500969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100000016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6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