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03 02:41

上海市审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8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以及《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市审计局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依法审计实践与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把审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轨道。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特点

(一)落实关键环节,形成“三到位”工作机制。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明确局党组对全面推进法治工作负总责,成立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局审计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二是工作措施到位。结合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制定了2018年各部门任务分工表,做到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三是经费保障到位。按需安排普法宣传、培训,以及对依法审计的监督检查等专项工作经费,为推动审计法治工作提供保障。

(二)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全面贯彻新时代依法治国理念。

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和法规宣传培训作为提高审计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抓紧抓实,促进各级审计干部不断提高依法审计意识。

一是深入学习宪法,切实提高法律意识。举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专题讲座,邀请上海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宣讲团成员、华东政法大学王月明教授作学习辅导报告,促进全体审计干部深刻理解修宪的重要意义。同时,在审计工作中,积极推进宪法精神在审计机关落实落地,更好地发挥审计在促进政策落实、深化改革、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二是聚焦关键,促进领导干部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建立健全局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法用法制度化、经常化机制,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十一届市委四次全会会议精神等,开展法治学习的专题调研,促进领导干部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三是多措并举,推动全体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部署,切实开展党内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党纪;以观看图片展、经典诵读、制作微视频等形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发挥“一支部一特色”品牌效应,提高教育实效。同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通过案例教学、庭审旁听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增强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意识,引导审计人员把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切实做到知大局、谋大局、融入大局,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三)创新理念,突出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018年,围绕“查问题、防风险、促改革”三个着力点安排工作,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推进审计改革创新,提升审计质量和成效。大力开展“组团式”“研究式”和“数字化”审计,实现了审计业务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前瞻性和建设性,促进了审计效能最大化和审计效率的提高。

一是着力推动中央和本市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开展政策跟踪审计,促进政策落地生效。

二是深入揭示重大风险隐患,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打赢三大攻坚战的要求,重点关注了政府债务、东西部对口支援与扶贫协作、生态环境保护等,推动各项攻坚任务取得实效。

三是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始终把推进廉政建设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职责,紧盯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密切关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企业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示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四)完善制度建设,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打下基础。

一是推进各区投资审计制度修订,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提供合法性保障。按照年初全市审计机关工作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部署要求,积极推动16个区审计局梳理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制度。认真开展区级政府投资审计制度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审查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行政争议工作中呈现的新特点新情况等进行分析总结,在投资审计制度修订工作会议上开展交流和释疑,为全市审计机关依法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提供合法性保障。

二是按期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推动依法行政规范有序。为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有关有效期管理的规定,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内容进行了适当修改,并重新发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部署,组织开展了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整合资源,推动分级质量控制责任落实。

为了适应新时代对审计工作的更高要求,积极推动分级质量控制的落实。一是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和座谈会,通过交流促进一线审计人员强化质量意识,把好审计质量关,为相关办法出台累积素材。二是探索建立“重点审理”“集中审理”等新方式,提高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通过梳理不同项目同类问题,规范引导定性统一,确保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审计结论经得起检验。三是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两项工作为抓手,强化对分级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岗位能力的培训,提高复核人员发现和纠正问题的能力,促进提升审计复核工作质量。

(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市审计局始终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促进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自觉把法律要求贯穿于审计活动的全过程,提高自觉遵法、全程用法、模范守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按照市委、市政府清理规范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要求,以及审计署要求地方审计机关加强对参加议事协调机构的动态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清理工作,对无关审计法定职责或不经常开展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拟作退出,对局牵头设立并发挥积极作用的议事协调机构建议予以保留。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审计法律法规等上位法的规定,对市级相关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审计机关职责的条款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与上位法精神不符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促进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同时,在信访事项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以及局内各类业务合同的办理过程中,加强合法性审查。

三是以促进审计权力规范运行为重点,积极落实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法律顾问在审计执法、机关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法律咨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审计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依法办理公民诉求,化解行政争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以及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制定了《上海市审计局行政争议应诉工作办法》,着力推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案件呈现的“案情更加复杂,新情况更加突出,新要求更加严格”的特点,注重从源头抓起,加强前端管理,努力化解行政争议案件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风险。

五是聚焦审计需求,推动审计履职法治化水平的提升。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法规部门分阶段、有重点地对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文件进行梳理,以《新法规指引》为载体,定期发布法规变化信息,对关键条款作出特别提示。针对目前法律法规和规章出台、修改、废止较多的情况,及时对相关法规进行分类整理,作为发现、定性和处理问题的判断依据,为审计工作提供法规指引。

(七)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

一是不断推进审计公开工作,满足社会公众对审计相关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及时公开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业务类、其它类等信息,内容涉及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成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审计结果公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畅通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渠道,在“上海审计”网站设置“局长信箱”“在线咨询”“在线举报”“网上征询”“网上评议”等专栏,提供政民互动交流平台,并反馈相关处理结果。

二是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以案清事明为原则,做好初信初访、12345市民热线的办理工作,全面落实市信访办关于世博村路300号信访接待大厅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全年办理来信来访45件,信访办结率为100%。严格信访工作内部控制,提出优化信访功能流程的建议,开展依法分类处理的学习、调研与分析,降低信访执法风险。

三是继续深化“开门搞审计”,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等环节,向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将执法过程与普法过程有机结合,促使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强与主管部门、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人大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着力提升审计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打算

2018年,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立足更高站位思考谋划工作不够主动、审计质量管理和分级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现代信息化技术运用不够、审计队伍状况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等差距和不足。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一是要准确把握审计工作所处的新环境、新定位和工作的发力点,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审计作用。既要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又要积极推动解决问题,实现揭示微观问题和服务宏观决策相结合,努力在更高层面和更广领域发挥审计作用。二是要突出审计重点,更加有效发挥监督和服务作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力度,深化财政审计、国有企业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民生和资源环境审计,自觉做到聚焦重点,服务大局,靶向发力,努力为上海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

(二)强化质量意识,着力提升审计成效。一是坚持质量至上的理念,加强对重点环节的质量管理,进一步优化一线审计人员、处长、法规综合部门、局领导班子四个层面“阶梯式把关”模式,做到查找问题有深度、审计定性有尺度、审计整改有力度、审计成果有高度,切实把“事实清、证据足、法规明、定性准”的“十二字”要求落到实处,提升审计质量和成效,维护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二是坚持依法审计,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发现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一查到底,严肃揭示和查处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认真分析,历史全面客观地看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持续抓好队伍建设,全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将坚定不移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加强审计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坚持以创新规范立业,不断推进审计理念、审计方式、审计管理等改革创新,依法文明审计,严格规范审计行为,切实提高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成效;坚持以自身建设立信,把审计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上海市审计局

2019年6月3日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 分享到新浪微博
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上海市审计局

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3号楼 邮编:200125 (总机)021-231111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1:30,13:30-17:30

备案号:沪ICP备0500969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100000016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6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