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35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7-26 11:24

毛寄文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激活“保险服务”机制破解电梯安全治理难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推行情况

上海作为全世界电梯保有量最多的城市,电梯运行事关城市安全和社会民生,为发挥责任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我局积极引入保险参与电梯创新管理方面,做了一系列重要工作:一是制定相关标准,指导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组织编制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团体标准《T/SETA 0003—2019  电梯运营安全责任保险通用要求》,其中专门明确了融合“保险+科技+服务”的“创新型保险”概念。二是出台支持政策,为积极开展“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保险创新模式的研究和试点推广,出台了《关于开展电梯维保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市监特种〔2020〕286号),明确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纳入申请按需维保试点的必备要求之一。三是推动平台搭建,通过上海市电梯行业协会以公开招标方式组建电梯保险共保体,从17家保险公司中选定5家保险公司组成“电梯运营安全责任保险共保体”,同步搭建“上海市电梯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目前,该平台已投保电梯2674台。

二、关于推进“保险+服务”工作

下步,我局将积极配合住建、房管、银保监等部门研究发挥专项维修资金的作用,通过“保险+服务”方式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的机制。一是构建服务机制,通过电梯智慧监管试点和本市智慧电梯融入“一网统管”平台建设,构建“保险+服务”的智慧电梯平台保险服务机制,鼓励保险公司提供电梯安全运行第三方监督与维护保养等服务,形成包括普惠性、保障性的电梯安全责任险与附加服务性的电梯综合保险在内的多层次电梯保险产品体系。二是开展示范试点,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探索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商业保险的模式,推动住宅小区电梯开展“保险+服务”工作的试点,优先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项目中进行试点,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住宅小区电梯安全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住宅小区电梯“保险+服务”模式。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加紧相关政策研究和落实,逐渐形成相对完善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商业保险的模式。加快推进《上海市电梯安全办法》或《上海市电梯安全条例》的制修订工作,通过立法方式,固化前期住宅小区电梯“保险+服务”试点成果,形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商业保险,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的积极作用”的法规体系。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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