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委于7月30日下午召集相关单位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讨。现综合会办单位意见,对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2015年,我委已着手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在多次征求相关委办局意见后,于2017年列入市司法局年度立法调研项目。由于造价管理涉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建设到运维各阶段,涉及众多行业主管部门,同时造价管理本身也面临着改革,导致《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至今未出台。
目前,我委依据住建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19年50号令修改)及《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开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改、财政及审计部门都有各自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交通、水务、民防等行业主管部门也制定了造价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但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还缺少一个统一规范的综合性法规,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还存在如建议中所提的“多头管理、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的状况。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住建部造价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本市建设阶段的造价改革和管理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加强与发改、财政、审计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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