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局转发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2008-6-11   发布时间:2008-06-13 06:33

各区、县审计局:
  现将《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审办社发〔2008〕1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我局要求的时间及时上报审计情况。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灾
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成都、西安、兰州特派办:
    按照《审计署关于加强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要求,遵照或参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汶川地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地审计机关积极开展了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审计工作,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有一些地方审计机关行动不够迅速、工作开展不够有力。为了进一步全力开展好此项审计工作,审计署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做好救灾款物审计工作
    抗震救灾款物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提高对此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抗震救灾审计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在审计署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和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一切困难,全力以赴地做好对抗震救灾款物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审计。
    二、结合实际,明确近期审计工作重点
    各级审计机关要结合当地抗震救灾工作实际情况,根据灾区和非灾区的不同特点,分别确定救灾款物审计工作重点。当前,非灾区和轻灾区审计机关在救灾款物审计中要重点关注社会捐赠款物的筹集、拨付情况,注意查实认捐总数与实际到账数存在差异的问题,注意揭示规章制度不健全、收拨渠道混乱等运行管理中以及统计口径不统一等业务操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注意发现和查处滞留、挪用救灾款物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灾区审计机关在救灾款物审计中除关注上述问题外,还要重点关注救灾款物在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反映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三、增强全局观念,及时汇总上报审计情况
    这次救灾款物审计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任何一个地方的救灾款物审计工作都与救灾款物审计总体工作紧密相关。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务必按照审计署规定的时间、内容、方式和要求报告救灾款物审计情况。为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各单位阶段性情况汇报的书面材料可按照基本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建议及其采纳情况来报送,详细数据通过统计报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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