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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审计局推进审计公告工作
2008-11-20
    闸北区审计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公告工作,不仅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提高了审计质量,而且也较好地促进了审计机关自身建设。自2004年起,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是探索实践阶段。2004年,该局根据《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以200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为试点,探索推进审计公告工作,在向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以摘要形式首次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告了审计结果,公告内容包括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审计建议,取得了预期的良好反应。此后,该局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作为一项“规定”动作,并在内容上逐步丰富、力度上逐步加强,从披露现象到分析原因,从揭示问题到明确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的逐步规范,为建立审计公告制度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第二个是发展规范阶段。2007年,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该局起草了《闸北区审计结果公布试行办法》,对审计结果的公布内容、公布程序、适用范围及发布方式等均作具体明确的规定。该文件经由区政府转发于2007年8月起实行,进一步规范了审计结果公布工作,为提高审计透明度、实现公众知情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提供了制度保障。以《闸北区审计结果公布试行办法》正式生效为契机,该局在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的同时,充分运用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双刃剑”作用,注意提高自身的工作质量和水平,通过审计结果公告接受社会公众对审计机关工作的全面检验。一是炼好“内功”,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注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的内容准确无误;二是加强沟通,注意在公开过程中认真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求同存异、消除分歧;三是注意引导,妥善把握公开的内容和发布时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个是完善提高阶段。《闸北区审计结果公布试行办法》施行以来,该局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在贯彻落实《闸北区审计结果公布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就公告的授权、文书的起草、审核、签发、公布健全了内部规程。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告渠道,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抗震救灾资金审计等重要公告均尝试通过政府公报、政务网、《闸北报》多渠道发布,保证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告审计情况。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告内容,由单一的结果公告转向审前公示、过程公开、结果公布的全面公告,努力打造“阳光审计”,增强审计执法透明度。
来源:区县审计局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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