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区审计局关于闸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时间:2014-08-26 06: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于2014年2月至2014年6月,对闸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2013年度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调查中走访了区财政局、区就业促进中心、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等单位,延伸审计调查了2个街道的8个服务社和3个“千百十人公益服务社”及创业驿站给力计划、扶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专项补贴资金。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3年度区财政局核定区人社局促进就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数5000万元(不含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拨款、中央转移支付农民工培训补贴),年末按照项目实际完成进度予以结算。2013年度该专项资金收入合计5339.31万元,支出合计5597.96万元,收支差额动用历年结余弥补。至2013年末累计结余1108.52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由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区财政社会保障专户核算管理,区级财政资金能按时全额拨付。区人社局设立社会保障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并根据规定制定了预决算管理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基本合规,在保障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就业和促进创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有待明晰

2013年度区人社局区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中,部分项目支出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发〔2011〕64号)文规定,仍需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使用范围。

(二)创业驿站给力计划补贴政策有待完善

2013年度区人社局在本区内开展了“创业驿站给力计划”评审活动,经对5家小微创业企业调查反映:创业驿站给力计划为小微创业企业初期发展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扶持,创业驿站给力计划政策没有明确给予小微创业企业补贴的使用范围;创业驿站给力计划补贴给予小微创业企业后,缺少对受益单位补贴资金使用效果的后期评估机制,未能体现补贴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有待优化

区人社局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逐年增加,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上分析,当前区人社局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主要在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面,对能起到创业带动就业效应的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和扶持促进青年就业方面的支出比重仍比较低。

(四)促进就业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方面有待强化

审计调查期间,向各街道(镇)负责就业的工作人员、社区公益性服务社工作人员及项目资金受益主体(单位、个人)共发放112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07份,其中主动提出问题和建议的有61份,主要反映促进就业工作培训较少和促进就业政策公开度不够两方面情况。

三、审计建议

(一)区人社局应加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制度建设,完善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风险点控制,研究探索适合本区特点的预算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的模式,并科学区分扶持保障类资金和服务工作类资金。

(二)区人社局应进一步完善社区公益性服务社的监管机制,利用部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公益性服务社各类补贴资金的资金申报、资金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动态监管。

 (三)区人社局应根据本区就业形势特点,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人群,以多种形式、多种层面、多种载体开展专题性的就业政策信息宣传。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责成区人社局整改。区人社局将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规范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拟定创业驿站给力计划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建立完善后期评估机制;拟对就业培训、资金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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