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金山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11月18日在金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金山区审计局局长 李永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金山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7月23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金山区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加强审计监督和做好整改工作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做出工作部署,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审计整改,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严肃审计整改问责制度;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和全过程监管,关注预算资金全流程各环节;创新审计管理模式,最大程度优化审计资源配置。
区审计局按照第9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要求,强化审计整改督查内部管理制度,出台《金山区审计局审计整改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金审〔2020〕14号),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和时限要求,落实整改跟踪督促检查责任;继续完善整改问题台账,加强销号管理;梳理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加强审计结果分析;持续推进审计整改公开工作,推动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以“边审边防、边审边改、边审边建”促进审计整改,提高审计监督时效;注重审计项目及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努力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区领导相关整改要求和批示,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是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强化管理。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是查找和总结工作中存在的潜在问题,构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如建立“科室-财务-办公室主任”内部岗位复核机制,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进一步促进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化;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如制定租车审批流程;开展《金山区低效产业用地处置工作实施细则》的制订等。
三是对本部门、本单位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问题,积极采取各项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如通过上缴国库整改问题金额2,254.53万元;通过调整账务处理方式整改问题金额800.16万元;通过加快支付进度、补齐资料、核减工程支出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8,024.77万元等。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单位已采取措施或承诺整改问题金额133,327.94万元,尚有问题金额5,922.76万元仍在整改过程中。
目前,区审计局已收到10份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报告、4份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报告、25份重点民生资金及项目审计整改报告。根据整改情况反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35个问题中:78个问题已采取收缴国库、调整账目、补齐资料、建章立制、核减支出等多项措施落实整改;51个已经发生但无法追溯调整类问题相关单位已承诺加强管控、严格制度执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6个问题仍在整改过程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已回复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8个问题中,2个问题已采取上缴国库、督促会计年结等措施进行整改;1个问题已在2020年度本级预算管理中予以更正;4个问题将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1个问题仍在整改过程中。
(一)支出预算安排及执行的精准管理有待提高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基本支出未经调整即改变指标用途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预算指标规范化管理,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随意变更预算指标的使用用途,确有需要调整用途的,应严格按照规定调整预算后再执行。
二是关于项目支出预算未按规定进行及时调整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支出指标管理,要求各预算单位及时调减不再使用的预算指标,明确对于项目完成形成结余的、项目当年度不开工的、项目进度慢的,及时调减预算支出指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工作衔接需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预算绩效跟踪结果应用有待提升的问题,区财政局将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于绩效目标运行偏离、未达预期进度或目标的,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对确需调整预算和绩效目标的,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如果存在个别政策或项目在实施中有严重问题的,将采取暂缓执行或停止预算拨款等措施。
二是关于预算绩效管理覆盖不完整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2020年调整预算增加的项目纳入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编制目标和开展绩效跟踪。区财政局正全力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以实现2021年预算系统调整预算模块与绩效管理模块的无缝衔接。
(三)部分预算支出资金未及时清算造成积存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已将企业职工教育补贴16.07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项目40.00万元全部收回国库。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对因退票导致拨付不成功或项目取消等原因留存财政专户的年度预算资金,年底结账时统一清算,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已开票非税收入征缴及票据核销管理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待收缴入库的7,320.47万元非税收入中,已收缴入库1,480.85万元,经确认不再需要上缴131.69万元,已督促单位待上缴274.32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433.61万元。区财政局采取定期督促单位催缴、将非税收入管理纳入考核的措施,督促单位重视非税收入管理,防止非税收入流失。
(五)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已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和预算管理要求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采购预算实施采购。同时制定区级部门财政管理考核办法,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调整纳入考核内容。
(六)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已督促未会计年结的10家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年结,并要求各单位在进行年结时,确保年结数据的准确性以及与决算数据的一致性。同时做好政府会计准则等制度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安金山分局、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融媒体中心均已回复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1个问题中,15个问题已采取上缴国库、补充资料、调整账务处理等措施进行整改,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33个问题相关单位已承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执行。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33.65万元进行报表调整处理,661.84万元结余资金已上缴国库,并承诺在编制预算时将充分考虑以前年度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编制与支出执行相匹配。
二是关于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67.48万元进行调账处理,并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确需调整支出用途的,及时向区财政局提出指标类别调整,确保实际支出内容与指标用途相符。
三是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严格按照《金山区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四是关于决算报表编制不严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调整账务处理落实整改,并承诺在编制2020年度决算时,将严格按照规定,根据会计核算资料编制决算报告,做到账表一致。
五是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全额上缴的问题,相关单位拟待工程投资款全部到位后,将未缴资金立即上缴国库。
六是关于预算绩效跟踪有待加强的问题,相关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部门管理,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资产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594.34万元补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做了相应的账务处理;尚有1个建设项目正在清理,待清理完毕后转入固定资产。
二是关于原始凭证审核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缺失的原始凭证进行补充和完善,如补齐方案、费用明细等,并承诺加强对支出原始凭证的准确性完整性审核。
三是关于往来款项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上缴国库、调整账务处理等方式清理长期挂账往来款项,目前已上缴国库55.77万元,调整账务处理138.34万元。涉及法律纠纷的18万元正在进一步催讨过程中。
(三)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对正在履行的合同文字条款进行再审核,完善合同的条款表述,督促已签约合同按规定履约,并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目前尚有7.2万元租金正通过法律程序催收。
二是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已通过更新资产信息、补申报审批程序、补登出入库台账等方式进行整改。并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资产出租、报废程序,及时更新相关资产信息,严格规范资产管理。
三是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单位2020年相同项目已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并执行,承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操作流程,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
四是关于费用支出管理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于2020年将所有车辆经费支出相关凭证归档保存;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项目已收到整改责任单位提交的4份整改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个问题中,2个问题已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计划、更新系统信息等措施进行整改;2个问题拟通过开展项目验收及抽查、严格产业项目评估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即审即改情况
审计过程中,各部门对审计跟踪发现的部分资金未归口管理、部分物资未妥善保管或出现盘亏、部分捐赠款物未及时公示或未规范台账录入等情况进行了即时整改。如: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将924.19万元捐赠款物补登入账;14.77万件捐赠物资、31.47万元捐赠资金进行补充公示;将捐赠资金购买的专用仪器设备及时投入使用和将捐赠物资及时补录台账等。
(二)低效用地与相关产业结构调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工业用地盘活计划配套不够的问题,相关单位于2020年按照最新标准梳理了低效用地的基础数据库,全年安排盘活低效闲置用地指标2000亩,争取完成3000亩。同时开展了低效产业用地处置计划编制工作,制订《金山区低效产业用地处置工作实施细则》并已提交区政府审核,并将存量工业用地转型计划纳入每年度的土地出让计划,按照盘活处置的可行方案和发展目标,积极跟踪项目进展。
二是关于部分土地二次开发效果不佳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严格产业项目评估,严把项目准入关。对二次开发项目开展投资预审,促进项目质量提高,为项目单位提供市场、环评、规划等方面的提前服务。同时积极开展空置地块盘活工作,积极引进新项目,目前正与多个项目方商谈二次开发事宜,持续推进二次开发。
三是关于部分产业结构调整后土地再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相关单位按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的完成进度,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别开展项目验收及抽查,减少无序出租带来的环境和安全隐患,巩固工作成效。各相关部门相互协同,通过土地收储、减量化等途径,促进土地流转和建设用地指标释放,积极引进新项目。
四是关于经济信息管理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在经济信息管理平台中完成企业信息的更新。同时,结合《金山区工业企业资源利用效率评价办法》,将进一步加强平台信息支撑,提高数据更新考核频率。
四、重点民生资金及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重点民生资金及项目审计已收到整改责任单位提交的25份整改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2个问题中,58个问题已采取核减资金、及时验收等措施进行整改,12个问题相关单位已承诺通过规范程序、加强培训等方式加强管控;2个问题仍在整改过程中。
(一)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项目支出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项目单位已取得了绿化验收合格证,同时落实了专业绿化养护单位进行苗木的养护工作。承诺在今后日常管理中加强和提高项目完成后的使用、养护、维修等相关管理工作。
二是关于竣工验收工作滞后的问题,截至目前,3家单位已完成竣工验收,2个项目尚在办理过程中。
三是关于项目投资超概算的问题,项目单位承诺在今后的日常管理中,加强前期投资决策阶段的调研深度,提高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的有效性,提高项目概算的准确性。
四是关于多计项目成本的问题,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已将多计建安工程投资5,918.34万元、多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6.41万元根据审计报告核减结果执行。
(二)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机构养老补贴资金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公办养老机构设施有待完善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积极配合属地街镇(工业区)协调发改、规划、财政、建管、消防等职能部门予以解决,支持城区优质养老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设施改造,同时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工作。
二是关于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服务衔接力度不够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将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深度整合,落实《金山区异地购买养老服务实施方案》(金民〔2018〕30号)文件要求,缓解农村地区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居高不下而城区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情况。
三是关于养老机构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相关单位聚焦本区养老机构护理员队伍的需求,建立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机制,通过举办专业的培训和搭建技能比武交流平台,提高护理员技能和职业认同感。同时开展优质养老机构和薄弱养老机构结对,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拓展帮扶内容,以项目化运作方式支援薄弱养老机构日常服务和管理。
四是关于财政补贴资金时效性有待提高的问题,相关单位在保证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之下,严格区分好养老设施建设财力一次性补贴、日常运营补贴和其他专项补贴等不同的补贴项目,进一步优化了财政资金的拨付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五是关于财政补贴资金的分类核算不够清晰的问题,相关单位将会同财政部门对机构养老补贴资金加强绩效评估管理,同时加强对养老机构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对资金进行分类核算的财务工作能力。
从整改情况看,部分问题相关单位已采取各项措施落实整改,部分问题尚在整改过程中。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抓好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检查工作,在审计项目中进一步推进以审促改;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进一步的整改工作已作出了安排和承诺,将共同推进整改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