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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10-19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网站  

7月29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浦东新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区委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分别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听取相关单位整改情况的汇报,并对提升审计委员会工作、审计整改工作和监督协同机制提出了“三个更加有效”的要求。二是根据上述会议精神和整改工作要求,区审计局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主动跨前一步与被审计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在今年9月开展了同级审整改情况走访调研,指导和帮助被审计单位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区审计局于10月下旬与区人大财经工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区政协经科委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检查,通过“点对点”分类指导、“清单式”督查跟踪等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细见成效。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落实整改。截至今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42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37个,继续推进整改5个,整改率为88.1%,上缴、收回和原渠道返还财政性资金1.26亿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35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基建资金宕存相关专户的问题。区财政局将专户历年结余中的20亿元用于安排2019年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其他结余资金用于补充安排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一般债缺口,专户利息3211.23万元已于今年9月上缴国库。

(二)关于部分预算单位项目预算调整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在《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区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预算调整和追加程序,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预算调减,年底结余资金要按规定及时交回财政”,同时加强2019年项目支出问效,对各区级部门截至8月底支出质量偏低的非急需非刚性项目资金相应压减,用于新区重点领域投入和关键环节改革。

(三)关于部分预算单位绩效目标未按规定设置的问题。区委区政府于今年10月出台了《关于浦东新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整体布局,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工作要求;区财政局对区级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通过优化细化绩效指标设置、开展系统业务培训等方式促进预算绩效管理中各环节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的源头管理。

(四)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及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区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照区财政相关文件精神细化项目预算编制,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对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区残联在2020年预算编制时将超出残保金使用范围的项目支出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予以安排;区规划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对项目中涉及公用类的支出在不影响项目推进的前提下予以剔除,严禁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区金融局等部门加强对管理人员相关财经业务、内控管理知识培训,从严把关第三方项目服务质量过程管理,按照实际进度进行资金结算。

(五)关于部分房屋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区残联选取上海乐宜社工服务中心承接“区级阳光基地”,使用该房屋为残疾学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推荐等服务,并明确要求下属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承担基地管理主体责任;惠赢轻纺市场系区规划资源局和区建交委共有产权,两部门已于今年8月向区政府联合专报,明确将房屋按账面价值无偿划转给使用方南发集团负责管理。

(六)关于个别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未结合实际及时调整的问题。区就业促进中心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需求的动态衔接,考虑到本区大龄征地保障人员自然减员增速,已将2020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预算相应调减0.8亿元;考虑到部分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补贴纳入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已将2020年培训补贴资金预算相应调减0.2亿元。2020年就业促进专项资金预算总计安排4亿元,较2019年减少1亿元。

二、部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中小河道整治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河长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区河长办一方面增加巡河实时定位功能,完善现场拍照实时上传功能等方式优化巡河软件功能设置,进一步提升巡河质量,另一方面增强河长履职能力,强化落实了河长会议、信息报送和共享、工作督查及考核问责四项配套制度,并加强与街镇河长办沟通及对街镇河长的培训,今年以来已为相关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累计4056人次。

二是关于部分河道整治后水质存在反复的问题。目前全区已有1607名监督检查人员安装了河道长效系统,通过信息化科技手段实现评价指标可量化、养护监管可视化、考核管理科学化,并针对巡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河道生态修复等工作,持续落实“五位一体”综合养护,根据今年1至9月平均水质数据分析,市考737个断面均未出现黑臭水体,且劣V类水质断面已经控制在6%以下。

三是关于部分河道整治控源截污实施不到位的问题。34家河道周边工业企业目前已关闭21家,完成截污纳管10家,实施生活污水抽运3家;44条段未按“一河一策”要求拆除以及存在垃圾堆放的河道已完成整改,剩余4条段河道计划年内完成;66条段存在雨污混排、污水直排的河道已完成整改,剩余46条段河道将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持续推进。同时,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建立管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环保例会推进重点、难点工作。

(二)带征土地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带征土地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区规划资源局拟定了《浦东新区原带征土地管理办法(征询意见稿)》,书面征询了区相关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及部分街镇意见,并根据带征地专项整治专题会上明确的“带征地临时使用范围限用于区级基础设施类重大工程和绿地,不得委托给民营企业和个人”等原则进行了修改,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完善后上报区政府审议。

二是关于部分带征土地被非法占用现象突出的问题。为积极推进带征地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非法占用和非法建设行为,新区成立了带征地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了《浦东新区带征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计划通过1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面清查整治。目前动员部署及梳理调查工作已完成,2501幅地块“一地一册”整改方案已明确,正全面启动带征地专项整治,计划明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三是关于部分带征土地上社会矛盾不断积累的问题。由于带征地上房屋征而未拆的矛盾涉及居民多、资金体量大、情况复杂等客观原因,拟根据各镇梳理情况,结合规划、资金等因素逐步解决。

(三)扶贫帮困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农村帮扶资金未及时足额筹措到位的问题。3个镇5500万元帮扶资金已到位,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公司1000万元帮扶资金年内到位;鉴于营商环境的变化,全国开展民营企业减负,在今年8月召开的区专题研究会议上已明确新区民营企业不再承担帮扶资金的募集工作。

二是关于医疗帮困卡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区综合帮扶中心下发通知要求各街镇精准识别每一位持卡人相关情况,同时进行动态跟踪,统计今年上半年帮困卡使用率,对使用率较低的人员再次发放《社区市民<医疗帮困卡>使用告知书》,提醒持卡人及时使用卡内额度;建立帮困卡调整及长期跟踪问效机制,确保持卡人有进有出,让医疗帮困卡充分发挥作用。

三是关于部分街镇帮困政策制定与执行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在区民政局的指导督促下,目前相关街镇已基本落实整改,张江镇、书院镇等部分街镇对帮困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部分街镇由于采取先行救助再予以审核的模式,对实际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追回已发放的救助帮困款1.45万元,并将在以后年度严格规范帮扶流程。

(四)粮食风险基金及粮食收储管理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未科学制定轮换计划的问题。区商务委针对本区实际,会同专家共同分析、科学认证,在确保储备粮库存能满足应急状态供应需求的前提下,分批次合理制定年度轮换计划,及时做好补库工作,缩短轮换空仓期。

二是关于不合格粮食未及时处置的问题。区商务委按照区专题会议有关“明确该批小麦在2019年存储期满后正常轮换”的要求,在报经区政府同意后,于今年5月通过上海粮食交易平台公开竞卖,截至7月底已出库完毕。

三是关于未签署异地仓储服务共管协议的问题。区商务委已与奉贤区补签了协议,并准备将异地库房进行调整,目前正积极寻找周边地区合适的国有库房,预计年底前重新确定异地储存库点,明确粮权,理顺关系,与当地政府签署异地仓储服务共管协议。

(五)畜禽退养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镇多头申请专项资金的问题。航头、川沙、新场3个镇已原渠道退回2741.95万元,曹路、祝桥、大团、宣桥、合庆5个镇已由镇人民政府发函至区五违办,提请在后续的“五违四必”以奖代补资金结算中扣减重复申请的资金,截至目前10207.32万元已全部扣减到位。

二是关于部分畜禽退养镇级资金未足额配套的问题。截至目前,大团、老港2个镇原未配套的2722.30万元已到位并拨付至养殖户,宣桥镇原未配套的6421.90万元已到位3210.95万元,曹路镇原未配套的14506.78万元已到位1000万元。

三是关于个别拆房垦复工程违规掩埋建筑垃圾的问题。航头镇利用农闲期间对该场掩埋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挖掘清运,并得到种植户的满意肯定,区农业农村委对类似项目的实施过程进一步加强了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三、部分重点专项和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五违四必”以奖代补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奖补资金大量宕存街镇和村的问题。区五违办已完成对2018年度奖补资金的清算工作,涉及该问题的5个街镇应扣回金额合计3.72亿元,其中3.07亿元已在预拨今年度资金时予以扣回,剩余6475.17万元相关街镇已将资金全部退回至区财政;相关街镇进一步加大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快对已实施项目的清理结算,并严格按照审价结果及时支付相应工程款。

二是关于相关管理过程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五违办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利用无证数据库网络平台对拆除点位进行全方位监管,有效锁定点位、整治时间和面积,同时督促第三方加强核查力度,切实保障各街镇上报数据真实、准确;陆家嘴街道、川沙新镇在相关制度中补充完善了政府采购有关要求,明确经费使用部门作为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的责任主体,并着力强化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做到应采尽采。

(二)“缤纷社区”建设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街道上报项目计划与实际执行不一致的问题。针对部分项目上报预算资金与实际执行存在差异的问题,相关街道除项目调整和用于退还质保金外,已将结余12.68万元上缴区财政;针对3个街道划转专户的不规范资金671.49万元,除已用于支付项目款和留作质保金外,其余130.91万元作为项目结余全额上缴区财政;区规划管理中心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内容与投资金额的执行、调整及上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全面掌握项目有关情况。

二是关于相关信息公开和评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7个年初未完工项目目前已经全部完工,区规划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相关竣工标准,于今年10月出台了《缤纷社区建设项目规模及竣工核验标准》,加强对各街镇的相关培训指导,同时增加了项目巡查小组人员和巡查次数,明确项目所处各阶段的判断标准并严格把关。

(三)“美丽庭院”建设奖补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相关建设和验收标准不够完善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在《浦东新区美丽庭院星级户评选办法》中针对集建区和非集建区的不同实际情况制定了差异化的评选标准,同时细化了建设标准及负面清单,促进镇级验收标准的统一和提升,区级验收通过率已从去年“五清”的76%提高到今年“达标型”的82%和“提升型”的83%;高桥镇三岔港村深入每家每户进行宣传动员,并协助村民当场整改,及时清理堆物,通过不定期巡查落实星级户管理长效机制,截至今年6月底7队重新评选出一星户69户。

二是关于部分奖补资金提前拨付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在持续推进区级验收的基础上逐步下拨相关奖补资金,在今年5月“达标型”区级验收工作全面完成后下拨了80%的资金,目前“提升型”区级验收也已全部完成,年度预算执行方案经11月14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正在办理资金下拨工作。

(四)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个别园区项目延期审批不规范的问题。金桥分园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设计了从企业申请到管委会书面受理再到上报科创办的一整套流程以及项目延期申请审批的统一格式,进一步规范项目延期申请及审核程序;为构建完善项目管理长效机制,拟定了重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对项目调整、监管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的规定。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验收工作滞后的问题。金桥、临港、陆家嘴、世博4个分园区加快推进相关项目的验收工作,截至目前38个项目已完成验收24个,10个项目验收工作已启动,预计年底前全面完成,临港分园2个项目处于收尾阶段,金桥分园对2个申请延期截止日为今年底的项目也力争做到年内提前验收。

(五)公路掘路修复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公路掘路修复项目政府采购方式不规范的问题。区公路署积极与区财政局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商议后明确结合目前公路日常养护专项合同即将到期、新一轮招投标马上启动的契机,统一掘路修复单价,将公路掘路修复项目与公路日常养护专项一起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招标产生此类项目的供应商名录。

二是关于公路重复挖掘协调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的问题。区公路署进一步加大工程、掘路计划在全区面上的统筹力度,对于管线自身建设涉及道路新建、大中修和基建拓宽的,综合考虑各方需求尽量一并实施;对于管线自身建设不涉及新改扩建的,与区公用署加强联动,尽量减少重复挖掘。

(六)路灯运行维护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合同管理和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区公用署已按招标要求与养护单位补签了指定工作量调整协议,并完成了对超额工作量的验收工作,对涉及合同变更和资金调整等内容的,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有关程序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是关于照明一体化管理系统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该项目已于今年7月通过了由区大数据中心组织的专家验收会以及国家住建部“城市照明控制系统3.0应用示范项目”验收,目前已正式投入运行;区公用署在考核中对不符合巡检、巡修工作要求的养护单位扣除相应分数并责令其整改,同时在新一轮招标中增加了对养护单位车辆行驶轨迹的要求,通过GPS定位功能进一步加强监管。

(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配套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度计划未执行的10个项目目前已按进度完成资金拨付或进行了项目调整,未纳入2018年度计划的2个项目也相应编入了2019年度配套项目计划,区建交委于今年9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执行相应规定。

二是关于部分已竣工的配套项目未通过验收的问题。区建交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已明确对未按规划实施、土地手续不齐等原因未能办理验收的4个项目,其中2个涉及到手续违规的采取处罚措施,2个将通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捆绑式招投标问题,抓紧办理后续规划验收及质监备案等工作;对配套学校绿化不达标的4个项目与区测绘中心联系解决建筑面积测绘问题;同时加快完成对5个项目的审计清算与资金拨付。

(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上海浦东轨道交通投资公司、区卫生健康委等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了招投标管理,严格招投标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区河道中心及相关镇加强了对监理单位履职情况的考核和管理,督促监理履职到位,避免项目竣工资料与现场实际不一致情况的再次出现;区建交委等建设单位已根据审计报告要求进行调账处理,并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管。

三是关于个别项目绩效不佳的问题。目前三林(懿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层病房已经全部对公众开放;区生态环境局已督促施工单位对商飞总装基地南侧绿地工程项目进行补种,并确保了绿化成活率。

四、区属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对投资企业的后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张江高科已修订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取得所投资项目和基金的财务报表,并结合年度财务情况和三会管理情况编写《年度经营报告》;浦开集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未及时清理的企业进行梳理和风险评估,根据工商反馈意见和律所咨询建议形成解决方案,分类分批逐步整改,严格做到投资、注销依规依据。

二是关于部分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张江高科制定完善了公司销售项目管理制度,明确了资产转让管理的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对资产转让的定价及进场交易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张江集团根据国资交易和评估规定以及区政府对房产转让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存量物业资产处置的管理准则》并严格贯彻落实。

三是关于部分经营性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金桥股份充实营销队伍,加强与中介机构合作,加大政策解读与服务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金桥集团已收回拖欠租金房屋,并将20万租赁保证金用于抵扣逾期占用费;张江高科在今年系统三期建设中进行了房产证信息与实测报告的校对功能开发,并对部分物业进行了重新实测和录入。

四是关于部分保障性住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浦开集团与区住保中心加强沟通协调,已将存量动迁安置房源全部录入区征收安置房源信息系统管理,并将占用房源全部予以清退;凯顿酒店已于2018年底到期退租,金桥集团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目前人才公寓出租对象大部分为园区内企业。

从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和期限也做出了安排和承诺,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着眼长期规划、统筹协调,持续推进整改。下一步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一是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整改成效评估制度,抓好关键环节确保问题整改逐项、逐条落实到位;二是在整改基础上找准问题根源,注重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配套措施,推动形成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长效机制;三是针对共性问题加强综合分析,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共性问题专项治理制度,确保区层面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合力推进,不断巩固和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浦东新区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诚恳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为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和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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