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1-11-12 16:47

2021年第20号(总第4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1月至3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市体育局(以下简称市体育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家所属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体育局为市级预算主管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由市体育局本部和19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市财政局年初批复市体育局2020年度部门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21.20亿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总额25.0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0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亿元。市体育局2020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20.74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体育局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20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市体育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管理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调整不够规范。本级部分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762.49万元。所属单位的3个未实施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未及时调整,涉及金额938.6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有待加强。存在个别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部分项目招标或内部比选程序倒置,部分已完成项目未按规定进行验收,部分已验收通过的项目实际执行内容与原计划存在差异等问题,涉及金额共计3844.09万元。

(三)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本级个别专项经费未按实列支,多计金额16.07万元。所属单位的车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四)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正确。本级有19个项目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业务支出,涉及合同金额4624.17万元。所属单位多计对外投资20万元、收入38.93万元未及时确认。

(五)部分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所属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部分资产或部分已完工工程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账,部分建筑已拆除,但未办理相关资产核销手续。此外,审计还发现所属单位的工程项目建成使用后未按规定编制竣工决算报告。上述问题中,部分事项会计核算不正确问题在审计期间已落实整改。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及调整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市体育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要求市体育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健全相应内控制度,形成验收销项的闭环管理;对部分单位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要求市体育局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按实列支费用,督促所属单位规范执行内控制度;对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市体育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同时,对符合资本化的工程进行梳理,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体育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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