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世行贷款上海APL三期子项目南汇支线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0-11-12 14:17

2020年第19号(总第3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19年10月至11月,市审计局对上海青草沙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草沙公司)负责建设的利用世行贷款上海APL三期子项目南汇支线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7年8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3月,原市建设交通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82亿元。

根据青草沙公司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9年9月30日,该项目完成投资23.51亿元,其中:建安投资11.74亿元,设备投资1.08亿元,待摊投资10.69亿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为23.24亿元,其中:建安投资11.70亿元,设备投资1.08亿元,待摊投资10.4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建设基本遵守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执行了有关建设程序,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工程建设管理、资金收支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项目建设成本2675.67万元。主要是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61.01万元、多计待摊投资2314.66万元。

(二)部分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提前开工。项目两个子工程,于2017年6月7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实际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均早于施工许可证取得日期。

(三)个别工程尚未完成环保验收。该项目的泵站工程由于配套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等原因,环保验收未完成。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己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建设成本的问题,要求青草沙公司核减项目成本,并作相应会计处理;对部分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提前开工的问题,要求青草沙公司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对个别工程尚未完成环保验收的问题,要求青草沙公司抓紧泵站工程的联合调试并及时完成环保验收手续。

具体整改结果由青草沙公司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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