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审计科研课题指南及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16:13

沪审科〔2024〕12号

各区审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审计科研所:

  2024年度审计科研课题指南已经市审计局审计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发布。同时,将课题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计科研课题指南

  (一)重点科研课题。

  2024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内容主要为:

  1.国家审计助推“五个中心”建设研究。

  主要研究:围绕上海市全面落实“五个中心”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的要求,立足本领域审计实践,结合区域发展定位和推进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研究,提出深入推进“五个中心”建设的优化建议,助推“五个中心”建设。

  2.国家审计促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部署研究。

  主要研究: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重大部署和重点任务,关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本市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关键领域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和推进情况,从审计角度开展研究,厘清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今后开展相关项目审计奠定基础。

  3.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审计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

  主要研究:对标对表党中央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使命新任务,对制约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研究,如完善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办工作机制、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工作、深化横向贯通协同机制、加强审计机关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思路和展望,助力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4.国内外审计对比研究。

  主要研究:围绕国内外审计部门在科创、教育、医疗、金融、资源环境、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从研究现状、审计侧重点、审计技术方法、审计效用成果等多方面为切入口,研究国内外审计的异同,取长补短,从而提出建设性、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二)一般科研课题。

  2024年度一般科研课题的研究方向主要为:其他重点领域的审计研究,包括审计综合管理及其他重要业务领域审计研究。各申报单位和部门可根据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自行拟定课题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部门按照《上海市审计局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填写《2024年上海市审计局审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鼓励全市审计机关通过跨单位、跨部门、市区联动等方式组成联合课题组,并吸收高校教师、科研机构人员共同参与课题研究,优势互补,合作攻关。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能对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指导。申报重点科研课题必须由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科研课题申报时应同时上报课题经费预算。市局重点科研课题:每个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科研课题:每个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区审计局每个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

  (四)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申请书时,需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档和3份纸质件。电子文档发送至e-mobile或专网邮箱(邮件主题栏内注明“2024年度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件寄送至市审计科研所,通信地址:陆家浜路1388号1005室;邮政编码:200011;联系人:冯敏;联系电话:63128025。

  (五)申报的课题由市审计局审计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立项评审,主要评审课题设计论证、课题研究大纲和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及能力,择优立项。由市审计科研所组织发放课题立项通知,并于2024年7月组织开展课题中期检查。对课题组未按立项要求完成研究进度及阶段性成果的,缓拨或停拨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并终止立项研究任务,追回已拨资助经费。各课题组于2024年10月15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所有科研课题研究报告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万字。市局将于2024年10月组织开展课题结项评审。

 

  上海市审计局

  2024年4月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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