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审计科研课题指南及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11:03

沪审科〔2021〕27号

各区审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度审计科研课题指南已经市审计局审计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发布。同时,将课题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计科研课题指南

(一)重点科研课题。

2021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国家审计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研究。主要研究:“十四五”时期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国家审计的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研究国家审计工作重点,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审计作为;国家审计如何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监督效能,探索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途径。

2.审计服务保障上海“十四五”战略规划的研究。主要研究:落实中央对上海发展的战略定位和上海“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紧扣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目标,围绕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和三项新的重大任务、“五型经济”发展、“五个新城”建设、城市数字化转型等,找准审计工作的发力点,研究推进审计思路理念、审计制度机制、审计方式方法创新发展,发挥审计在保障上海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的作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研究。主要研究:健全完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机制,围绕“六稳”方针和“六保”任务,以科创中心建设、长三角一体化、优化营商环境、国资国企改革、资金提质增效、改善民生保障等重大政策为重点,关注政策落地、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情况,及时反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新情况,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落地生效。

4.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研究。主要研究:新规定实施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审计范围、内容与重点、组织方式、评价和结果运用;落实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机制,更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责任落实方面的作用等。

上述重点科研课题面向全市审计机关招标。

(二)一般科研课题。

2021年度一般科研课题研究方向主要有以下方面:

1.财政审计方面:主要研究深化财政审计,增强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围绕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研究审计方向和内容、审计组织方式、评价标准、技术方法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推动财政审计工作创新发展。

2.民生审计方面: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确保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围绕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教育和卫生等民生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内容、重点和方法的研究,从审计助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方面提出对策和建议。

3.金融和企业审计方面:在深化金融改革和国资国企改革的背景下,主要研究审计如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如企业债务风险、金融业务风险、市场风险等,加大对经济社会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把握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从普遍性问题中总结规律,提出解决的有效办法。

4.投资审计方面:结合上海“十四五”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围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共工程等深入研究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内容方法、审计难点、审计整改、审计成果应用,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管理,推进政府投资审计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提高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水平。

5.审计管理方面:从审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审计项目全周期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成果运用、内部审计指导、审计综合管理等方面开展研究,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的审计管理体制机制。

6.审计数字化转型方面:针对审计机关在审计全覆盖、审计工作全市“一盘棋”、审计管理、审计质量及效率、审计整改等方面面临的难题,研究大数据、通信技术、审计整改平台、数据共享机制、审计监督主题库等,拓展审计广度和深度,提升审计质量成效,防范审计风险。

上述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内容及一般科研课题研究方向供全市审计机关作为科研课题选题参考。各申报单位和部门也可根据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自行拟定课题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部门按照《上海市审计局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填写《2021年上海市审计局审计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鼓励全市审计机关通过跨单位、跨部门、市区联动等方式组成联合课题组,并吸收高校教师、科研机构人员共同参与课题研究,优势互补,合作攻关。

(二)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能对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指导。申报重点科研课题必须由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科研课题申报时应同时上报课题经费预算。市局重点科研课题:每个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科研课题:每个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区审计局每个课题资助2万元。

(四)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申请书时,需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档和5份纸质件。电子文档发送至市审计科研所邮箱:sjkys1388@163.com(邮件主题栏内注明“2021年度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件报送市审计科研所,通信地址:陆家浜路1388号1005室;邮政编码:200011;联系人:冯敏;联系电话:63128025。

(五)申报的课题申请由市审计局审计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立项评审,主要评审课题设计论证、课题研究大纲和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及能力,择优立项。由市审计科研所组织发放课题立项通知,并于2021年7月组织开展课题中期检查。对课题组未按立项要求完成研究进度及阶段性成果的,缓拨或停拨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并终止立项研究任务,追回已拨资助经费。各课题组于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报告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一般科研课题研究报告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万字。市局将于2021年10月组织开展课题结项评审。

 

                                  上海市审计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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