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1 17:26

上海市审计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6年,在审计署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及审计署相关实施方案(审办法发[2016]124号),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转变思维方式,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进依法审计实践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坚持从审计工作实际出发,把审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轨道。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

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审计干部素质的重要任务,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抓紧抓实。按照“深化学习理解,深化思想认识,深化标准要求,深化贯彻落实”的要求,先后组织全体审计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市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自觉地把审计工作放到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中进行思考,切实做到知大局、谋大局、融入大局。坚持中心组学习引领,加大辅导讲座、学习考察、专题调研、网上学习等力度。举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解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结合践行“两学一做”和“七五”普法,帮助审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召开全市审计机关视频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全市审计机关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局党组主要领导调整到位后,组织召开了部门工作汇报会和审计专题工作会议,及时传达精神、部署工作、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把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到推进全市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深入推进审计业务,服务本市改革发展大局。

2016年,按照审计署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稳增长系列政策跟踪审计,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在深化改革过程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突出全口径预算管理,对“四本预算”的收支及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突出政府重大投资工程项目,不仅组织开展了多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还对重大工程进行跟踪审计,促进提高投资绩效。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按照不同审计对象明确审计重点;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精神要求,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建立了相应的监督制度。切实推进资源环境审计,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导部分区级审计机关开展试点审计工作。加强民生审计,聚焦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完成本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等审计署统一组织项目,切实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贯彻落实新要求,推进审计工作创新发展。

1.构建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根据审计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3项配套文件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上海工作实际,推进落实依法保障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制度和机制。起草了本市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的文件,通过梳理审计盲点、分层分类确定审计频次,构建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协同查处力度。

2.推动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审计法修订意见征集,形成覆盖审计独立性、审计监督范围、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审计机关职责和权限、审计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修改意见上报审计署。同时,配合审计署审计法修订调研组对上海市本级及部分区开展审计法修订调研活动。健全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建设,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审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在审计整改、审计计划统筹管理、利用社会审计资源、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大数据审计等方面制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对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同时,建立健全审计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备、定期清理机制,加强文件的有效期管理。

3.全面推进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审计机关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事项目录管理机制,全市审计机关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和编制。定期统计和报告行政权力行使情况。依法梳理编制审计机关行政协助事项清单。组织全市审计机关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保障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对全局审计执法人员进行梳理和重新登记,组织全市审计机关新进公务员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和审计监督类执法证考试。

4.加强合法性审查。为了促进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和法定程序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市级相关部门负责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在征求意见阶段,对其中设定审计机关职责的条款内容严格按照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对信访事项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以及局内各类业务合同、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的相关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中的专业咨询作用。

5.创新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按照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清单式管理,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落到实处,提升审计监督的成效。

6.全面推进审计依法公开,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2016年,围绕政府重点工作,继续推进审计公开工作,满足社会公众对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及时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业务类信息及政策解读信息,内容涉及审计工作成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审计结果公告、法治政府建设进展和依法行政的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公开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审计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畅通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渠道,在“上海审计”官网设置“局长信箱”、“在线咨询”、“在线举报”、“网上征询、评议”等专栏,提供公众咨询平台、与局领导沟通平台、举报投诉平台并反馈处理结果。

(四)推进完善审计业务制度,优化审计质量控制管理。

1.完善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在对现行审计业务管理制度梳理的基础上,本着管用和高效的目的,从规范操作流程和规范操作内容两个方面,统筹考虑新制度制订和老制度修订。根据审计工作实际需要,对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质量分级控制、审计业务会议规则、审计执法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后,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形成了审计项目计划有统筹、审计质量控制有分级、审计执法责任有追究的审计业务管理制度体系。

2.优化审计质量控制流程,夯实管理基础。根据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特点和时效性要求,优化审理流程。对审计署统一组织项目,与审计项目实施同步开展审理;组织全市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做好优秀项目特色宣传和经验推广,发挥优秀审计项目在审计质量控制和审计业务指导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做好公民或行政相对人对我局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诉讼等的应对工作。依法办理被审计领导人员对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提起申诉的工作。切实履行复议职责,受理当事人对下一级审计机关信息公开答复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审理复议案件,以充分可靠的证据为支撑依法作出复议决定。通过复议案件审理,加强对下一级审计机关相关业务指导。积极应对当事人对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复议和行政诉讼,认真配合上级部门和法院对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

2.依法办理信访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照信访的法律法规和审计法定职责,依法保障合理合法诉求的合理合法解决。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建立网上信访受理机制,拓宽群众信访受理渠道。

(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贯彻落实审计署、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八不准”要求,健全完善审计执法责任、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等制度,确保审计干部切实过好“权力关”、“名利关”和“人情关”,大力倡导营造秉公执法、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依托上海数字化智能审计工程,开发审计廉政风险智能监控系统,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数字化、具象化、实时化,督促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真正严格起来、执行到位,融入到日常管理监督之中。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集中学习、研讨提高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履职尽责能力。

(七)着力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

围绕“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题,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活动,引导审计干部深刻认识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在审计工作中转换思维方式,革新思想方法。分层次、分对象地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注重能力培养,提高审计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审计干部新形势下的履职能力。开展了局机关部分干部调配和区县审计局干部业务进修工作,多岗位锻炼干部,培养多面手。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确保干部队伍对审计事业忠诚,尽心尽责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我局也清醒地看到,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目标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在工作中还有一些方面仍需要改进。如,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审计对象会出现较大变化,必须在审计人员素质提升上寻求新的突破;又如面对“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法律法规,明确审计的边界和范围,同时通过审计技术方法创新来进行内部挖潜,尽量做到应审尽审。

三、下一步审计工作的设想

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部署要求,我局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坚持依法审计、问题导向、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的原则,大力推进审计工作创新,实现审计制度更加完善、审计机制更加健全、审计模式更加科学、审计能力全面提升,更好发挥审计在服务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未来一个时期,我局将在审计署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创新,狠抓审计工作质量,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努力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服务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对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宏观调控部署、本市相关重要政策落实情况,持续组织开展审计,促进政策落地。二是财政审计,深化政府“全口径”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加强税收审计,深化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加强公共投资审计,增强财政审计的宏观性、整体性、建设性。三是经济责任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深化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体系,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四是资源环境审计,对重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进行审计,继续探索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五是民生审计,促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共享发展。六是企业审计,依法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含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进行审计,强化国资监管机构、国有企业审计的衔接,探索境内国有资产审计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的一体化,逐步推进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七是推进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审计整改推进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推动问责落实;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告整改结果。

 

上海市审计局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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